年轻时候,我们很难自省自我道德边界,但很容易对别人进行道德批判。
公孙大男子主义盛,我有几番很白目地想要劝说,那一晚是你揭了伤疤说了重话,分手责任在你。
可公孙好像只有通过恨白若兰才能消解这段感情的无疾而终,他恨这个出轨的女人,恨这个轻易说分手的女人,恨打乱他世界情感秩序的女人。
我在见到白若兰前,先以另一种方式与她会面,彼时她已经不叫这个名字了。
书报摊亭,时常出现的杂志封面女郎,搔弄姿,抚弄风情,名唤白珊妮,我咂嘴摇头,不如白若兰好听。当年也想过白若兰这名儿土,可听多了,又觉得大俗大雅,甚是脱俗。
当时公孙已经出国了,多gap了一年,糟蹋了不少妹子。我给他拍了张照,告诉他,白若兰改名了,他说我知道。
这时候我才壮起胆问他,你怎么知道的啊,难道国外也有书报亭卖国内的时装杂志?
“去年同学聚会,见了一面。”
“天!然后你们没有旧情复燃?”
他陷入半刻沉默,波澜无兴抛下句“她跟人了”,没给我留任何打探空间,撂了电话。
大四那年,临近毕业,白若兰这茬其实已经过去很久了,公孙身边来来去去多是玩乐局的交情,全垒那步的不多,要说玩的最久的还是苗凌风。
真是孽缘。
“你爱她吗?”我酒后肉麻,问出了清醒时刻说不出口的蠢话。
公孙喝得少,被我这问题激起一身鸡皮疙瘩,恶心地颤了颤手臂,“你们女人真jb烦。”
“你们男人的jb才烦。”
“哈哈哈哈哈,你看过嘛!就说烦!”他得意地冲我挑眉,酒醺的两片酡红在他脸颊上布下难得可爱,这样的男孩,女人是拒绝不了的,白若兰怎么拒绝的?那个沙牧之是不是更好看?
那晚,还生了一件事,其实说出来和不说出来,于他们的故事没有影响,但我还是决定,偷偷把那件荒唐事写下来,防止过几年记忆力倒退,错觉是想象。
a片外的男人世界,是公孙带我体验的,我当时已经和前女友体验过身体的快感,不屑他说的。
公孙也就是说着玩,可男人生来好像就对自己的某部位非常自信,他亮我就看咯,我看了一眼,又一眼,再一眼,索性不挪眼,盯着。
他笑得抖,问我,如何?
酒腻在我们的呼吸中碰撞,我迷蒙着双眼,试图聚焦他的脸,可眼神慢慢涣散,我说,好像还行。
他不乐意,抓住我的手,非要我体验一下,我这时候想到一件事,你怎么杵上了!
他理所当然道,孤单寡女,生理反应。
不是吧!你对我有非分之想?我虎了虎我剃光了半片的头皮,凹了个不伦不类的姿势。
他摇头,我喜欢传统的漂亮姑娘,说着自己也后知后觉地奇怪上了,低头看了看,试图拉裤链,太大没塞得进,失笑道,估计是想到你是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感受到挑战,兴奋了吧。
我冲他抛了个媚眼,谁说我不喜欢男人的,我只是喜欢女人,又不是不喜欢男人,说着故意意味深长,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在你旁打转。
他目中有惊吓闪过,又很快覆上调戏的坏笑,是嘛,那你敢不敢……
敢。
试了。
我们嘴巴连着嘴巴,又勾芡着银丝技巧性地缠绵,直至两人都用光了推拉技能,喘息分开。
望着天花板,我夸他还不赖,白若兰应该找不到更好的体验了吧。
前半句他跟着笑,白若兰名字一出,他又止住了笑,声音沉到地板下,沙哑地说,你怎么知道。
次日起来,我们没有尴尬,毕竟昨晚交流了一□□验,他问我和姑娘都做些什么,我问他和姑娘都做些什么。
以前他和白若兰在一块儿的时候特乐意跟我说他们的细节,我还羞于听,现在好了,他彻底不提具体的人物,我反倒想问他,是不是白若兰啊。
公孙出国前,很多人去送行,人缘摆在那儿,其中包括苗凌风和我。公孙和苗凌风被起哄,热吻,他两大大方方,搂着,吻着,末了还意犹未尽地嘬了两口,像极了恩爱情侣,这不免让我联想到12小时临行前,酒酣耳热,公孙说,我人人了,你说她会来送我吗?
“做梦。”
“也是。”
我们没有提起她是谁,但又都心知肚明。
我在公孙回国前见到的白若兰,我陪女友去试镜,碰到白若兰一身利落简装领着两个姑娘,贴心地弯腰帮她们整理裙角,温柔地指导她们进去后的注意事项,见她们紧张地绷紧背脊,玩笑轻拍,“干嘛呢,愁眉苦脸的,面不上没事,还有下一个呢。”
不过三年光景,她彻底甩脱红衣摇铃时期的惊艳与生涩,脱胎成吸睛的都市丽人模样。
美还是美,但少了横冲直撞。
我染了一头绿毛,彻底TomBoy风格化后,比之她的变化要厉害得多,她先没认出我,后来听我跟女朋友说话,才由中性的声音识出我。
“好巧。”
她自然得好像我不只是她前任的好友。
“今天我真好运。”我冲她抛了个媚眼。
经过一两轮的社会毒打,再也不像过去大喇喇地称姐道妹,她身着墨绿海马毛毛衣,整个人温柔暖融融的,话题都是她抛的,我随口敷衍着答案,全心纠结要不要提公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