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知道,池渊的度是他的几倍到十几倍,他才刚游过一片海床,池渊可能都已经游过好几个海域了。
那两头大乌贼,正是池渊巡视了十几个海域后,精挑细选的成果。
像他这样能不能找到乌贼都是问题。
于归洋:能不能别泼冷水,要脸。
于归洋可能其他方面不行,但运气是真的不错。
约莫过去了两个小时,真让他找到了一头正在捕食鱼虾的乌贼。
他摆动着尾巴,把小飞象章鱼放到安全的地方,旁边放着鹦鹉螺。
看好小海葵,别让它受伤(跑)了。
做完这一切,于归洋便开始筹划如何捕猎这头乌贼。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除了大洋盆地以外的地方独自捕猎。
放心啦放心啦,他的捕猎经验丰富。
虽然他捕猎的对象,全都是在海底砂中栖息着的,类似海参那样龟移动的小东西。
有的干脆就不动,就像那些甲壳类生物,自带一居室,搬家全靠随波逐流。
但他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人鱼大哥的小老弟。
别以为鱼尾巴挂件就是好当的,他也是竞聘上岗的有没有,没看到那两条肌肉达的人鱼都被他比下去了吗?
加奥和科斯:你礼貌吗?
未战先怯可不是于归洋的风格,他悄然潜伏在珊瑚丛中,寻找最好的伏击点。
拼度,他自知自己不是乌贼的对手。
乌贼的形态就像一个橡皮袋子,它有着十条触须,只有两条较长的须须是用来游泳,其余短须内侧长有吸盘,用以捕猎。
别看它只有两条触须用来游泳,和平时波浪式的缓慢游动不同,一旦它遇到危险,就会立刻以每秒十五米的度飞奔而逃。
每秒十五米什么概念?
百米世界纪录是博尔特在德国柏林创造的9秒58,平均每秒十米多一点。
而乌贼瞬间爆的度,比博尔特足足要快上一半。
明知乌贼神乎其技的逃跑技术,于归洋自然不可能跟人家比度了,那不是自取其辱?
那比什么?
比的就是谁更不讲武德!
他耐心地蹲守着,等待乌贼放松警惕,他好一举拿下。
不过这头乌贼十分警惕,在成功捕猎了一条明虾以后,带着猎物游到珊瑚丛附近才开始进食。
此时,乌贼的身体颜色开始变化,变得跟珊瑚丛的颜色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于归洋从头到尾死盯着它,恐怕就要跟丢目标了。
乌贼的体内聚集着数百万个色素细胞,可以随着环境改变自己的颜色,被称为“海洋里的变色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