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君婉看着天色,再看看她还有点红的纤细脚踝,轻轻地把她放下,蹲在她的面前,柔声道:“来,我背你。”
丽丝娜单脚直立,靠在她的背上,雪白柔软的双臂环绕她的脖颈,程君婉也趁势抬起她的大腿背起来,加快度往营地里飞极过去。
程君婉的度很快,犹如风一般,丽丝娜只感觉不断往后撤的风景,有点恐惧但她也不害怕,丽丝娜的后背虽然不宽,但暖暖的很安全。
她喜欢这种感觉,再快她也不怕。
丽丝娜把脸靠在她的肩膀,闭上眼睛,如果她一个人在这丛林里生活,那相信一定非常艰难,但有程君婉在的话,情况就会变得不一样了。
真是个狡猾的家伙。
想起她刚刚温柔地给自己正骨时,丽丝娜便不由有些羞涩,她还以为程君婉会因为自己的离开而愤怒,心中都已经做好被批评的准备了,结果完全不一样。
果然,她是真心把她当成小公主。
她们回到营地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程君婉把丽丝娜抱到瀑布的旁边,给她洗洗,这才抱回树洞,把她放在洞口旁边。
程君婉还把火焰移到树洞旁,开始起火做饭。
她们的树洞是个树上挖出的洞,树很大,像是在峭壁上挖出空间,所以丽丝娜完全可以坐在树洞前摇晃着小腿烤火,她现在脚踝已经不怎么疼了,但程君婉并不想让她下地,甚至挪着火堆过来给她取暖,可贴心了。
程君婉现在要做的东西可多了,要处理抓来的野鸡,然后煮着给丽丝娜补补,可惜她的空间袋太小,并没有装太多的厨余用品,也就备着两个小锅而已。
如果她以前就有空间戒指,那把整个厨房搬进来都没问题。
丽丝娜忙碌的她,内心莫名的甜蜜,这要是换其他的骑士,可能也就给她披着衣服,烤肉便结束,哪里跟程君婉一样,细节方面也很到位,如果不是真心喜欢是不可能做这么多的事情的吧。
丽丝娜咳了两声,轻轻嗓门,唱道:“两只小白猫在睡觉,一直狗狗在看门……”
切菜的程君婉听到歌声回头一眼,只见火堆让的丽丝娜正坐在树洞口,摇晃着雪白小腿唱着儿歌,不由一笑。虽然歌挺幼稚的,但节奏挺好听,丽丝娜的声音清唱起来也很不错。
程君婉把菜切好炖着,坐在火堆旁,抬头看着坐在树洞口的丽丝娜,柔声道:“怎么突然唱起歌?”
“可以唱吗,会不会引起魔兽之类?”她停止摇晃着可爱小腿。
“当然可以,就是你脚踝不疼啦,还跟动物尾巴似的摇晃?”
丽丝娜扭动脚踝,轻轻摇了摇头说:“还有一点疼,但走路应该没问题了,真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正骨。”
“这是剑士的简单生存技能。”程君婉翻白眼,在现代社会,魔法师们都要学正骨,这是一名合格的魔法师必备的条件,程君婉虽然不会魔法但她也要学。
“真羡慕你们剑士的技能,什么奇离古怪的东西都会,跑路又快,哪里像我们这么羸弱。”丽丝娜感慨。
“高贵的魔法师还要羡慕我们剑士,你这话要是说出来可要引起别人不满,也不知道有多少想学习魔法却没有能力学习的人。”
“我、我只是羡慕剑士灵活多变,没、没有别的意思哦,你、你不要生气……”丽丝娜想起了程君婉不会魔法的事情,后悔说出了那种话。
程君婉把备好的热水带到她身旁,柔声道:“先温温脚,至于洗澡的问题公主可以用自己的水魔法清理肌肤,应该没必要到湖里洗。”
丽丝娜目光落在她手指上的戒指,愣了下,但还是乖巧嗯一声,听从吩咐。
程君婉开始继续做菜。
魔法和斗气在这个世界上当然魔法为尊,魔法的力量可以参考今天她遇到的那位圣魔导师,轻松就秒了一名剑士,甚至连碎骨刃齿兽的牙齿都削断。会魔法的一般都会有优越感,认为斗气只有平民才能用,只有粗俗的人用,高贵的魔法师不屑用之。
但其实斗气和魔法本是同根同源,他们都是自然界中的元素,并没有高低之分。
学术界上把地水风火雷光暗七系魔法称为自然基础元素,而把时间、空间、毁灭和生命四种魔法称为定理元素,斗气其实就是毁灭元素的分支,从近身入手。
比如木系自然魔法,也是属于生命定理元素。
程君婉很快就煮好晚餐,是只野鸡。
程君婉打给她一碗鸡腿和鸡汤,微笑说:“我找了好久才找到可食用的鸡,肉质鲜嫩甜美,来尝一尝。”
丽丝娜喝一口汤,味道确实鲜美,咬一口肉也柔软鲜嫩,不由嘴唇出满足的声音:“没想到婉婉你还会做菜,好好吃。”
她很满足。
自从进入魔兽森林,她就没有吃到正经的肉,一般都是面包之类,肉的话也有,可都是很老的肉。
魔兽森林虽然动物多,可很多魔兽都是不可食用的类型,哪怕能吃的肉,可魔兽各个身强体壮,它们肉是又老又柴,哪怕有厨师也改变不了的肉质。
程君婉也是找了好久才找到这种鸡的,“来,在吃一根鸡腿。”程君婉又递给她。
“不,另一边的鸡腿你吃,给我翅膀。”
丽丝娜在吃着吃着,忽然想起什么,赶紧从小袋子鸡取出两颗水果,一双纤细小腿也不摇晃了,好奇宝宝的问:“婉婉,这是我在悬崖边摘到的,你知道是什么东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