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辆老式拖拉机,摇摇晃晃的开过来,很快,就在众人面前停下来。
开拖拉机的男人皮肤黝黑,浓眉大眼,岁月的风霜全写在脸上,是个地道的老农民。
他主动介绍,是勤丰大队的大队长宁春华。
一听这话,安排去勤丰大队的知青们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的搭话。
有问好的,有拉关系的,也有抱怨的,什么人都有。
“怎么才来?我们等好久了。”
“让我们坐这个破破烂烂的拖拉机,安全吗?”
其实,宁春华对这些知青不感冒,文文弱弱,干不了重活,还太娇气,心思也多,不好管理。
但这是上面安排的,他也没办法。
他也不惯着这些人,板着脸道,“要是不想坐拖拉机,那就自己走路过去,走个三个小时就到了。”
知青们面面相视,开什么玩笑,三小时啊,会跑断腿的。
“我坐。”
宁春华从公社领导手里拿过名单,认真数了数,一共六个人,三男三女。
“我来点名,叶晨。”
“到。”
“康小敏。”
“到。”
……
宁春华看着最后一个名字,咦,这么巧,“宁嫣。”
宁嫣从树荫下走出来,清脆的应了一声,“到。”
宁春华见她长的白嫩讨喜,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也姓宁?挺巧的,我们五百年前还是本家。”
宁嫣打量了他几眼,露出甜甜的笑容,“大队长,我是宁瀚海的女儿。”
她记得那本传记里说过,宁瀚海五岁丧父,由寡母拉扯抚养,全靠村里人帮衬着长大。
宁瀚海从小聪慧过人,展现了出色的读书天赋,被视为村里的骄傲。
他十五岁丧母,之后的学费还是村里凑的,算是真正的寒门贵子。
换句话说,老家民风淳朴,有感情基础,这也是宁嫣选择这个地方的原因。
宁春华惊喜万分,“什么?阿海的女儿?”
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欢喜,宁嫣暗暗松了一口气,一颗悬在空中的心落到实处。
她笑眯眯的点头,拿出照片递过去,“你看。”
宁春华看着照片里熟悉的面容,不禁乐了,“是阿海,哎呀,他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太好了。”
“我和阿海是堂兄弟,你应该叫我大堂伯。”
宁嫣清脆的叫了一声,“大堂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