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重彦去了净房。
当初在青州,他两条腿一条骨折,一条受伤见了骨,如今一月过去,见骨的那只腿能下地,骨折的那只确实还未好,并非伪装,问福安:“有说晚上回来吗。”
福安摇头,这个殿下没说。
封国公昨日刚下葬,正值丧期,封重彦不用上朝,沐浴完便呆在了屋子内,看了一下午的书,天色黑透了,还没见人回来,便知道了结果。
早料到了会如此。
经历了这么多,又是被捅刀子,又是断腿,险些连命都没了,怎么也摸清楚了她的性子。
她敢爱敢恨,爱的时候如同一把火,恨不得把两人都熔了合在一起,可一旦心死,对你失去了兴趣,想要重来,便没那么容易。
昨日她能答应自己回封家,一是因封国公去世,二是自己的那场噩梦,动了恻隐之心,同情居多,是以,才会妥协。
如今怕是已经冷静了下来。
原本的意图是让她下不了床,没想到自己昏睡了过去。
封重彦揉了揉眉心,让福安准备了一条拐杖,隔日便在院子里做康复。
封府上下也很纳闷,本以为长公主这次回来,怎么着也会住上一段日子,不仅当夜没回来,封国公的头七都过了,还是没见到人。
佛兰走的那日,还壮胆来见了一回封重彦,说了自个儿的看法,“我瞧殿下也并非铁石心肠,既能来,便是给了兄长机会,兄长千万都把握住,等了这么些年了,别长了一张嘴不会说话,女人就得要甜言蜜语哄着。。。。。。”
封重彦正好要找她,劈头便道:“哄什么?还得将你供起来?你要少闹点脾气,谢参知也不至于在议事堂内,打起瞌睡。”
佛兰脸色一红,没想到劝解不成,反被数落了一通。
封重彦神色肃然,声音也透着严厉,“谢家不比从前,谢参知如今乃陛下的左膀右臂,平日里处理的都是朝堂上的大事,就为了吃那么一口辣锅子,你便闹着人家休沐,非得回一趟江陵,成何体统?”
封佛兰埋头绞着手指,羞愧难当。
“早些回府,既帮不上忙,便少添些麻烦,已为人母,别再看那些子虚乌有的话本子。”
佛兰从静院出来,背心都出了一层汗,迎上正等着他的谢参知,呼出一口长气,摇头叹气道:“兄长没得救了,我倒是理解殿下了,合该他孤独。”
再想起自己那位二哥哥,佛兰已没了半点指望,挽着谢参知的胳膊往外走,生怕被传染了一般,“夫君走吧,咱们封家的公子满脑子的天下前程,就没一个适合做夫君的。”
—
翌日谢参知带着礼部侍郎去了东宫,经过芳华殿时,远远便看到了门前立着一人。
时下已立了春,天气虽冷,但没了寒冬里那般蚀骨,那人穿着一身白狐裘,头戴金冠,立在长长的甬道尽头,贵气又浮夸。
饶是对满朝文武熟悉的两人,一时也没能认出来那人是谁。
礼部侍郎先问:“谢大人可瞧出来了,那人是谁?”
谢参知摇头。
但谁都知道长公主住在了芳华殿内,不知道是谁有这么大胆子,堵在门前,再刻板无趣的官员,也止不住好奇之心,两人特意绕了一个圈,假装路过。
听到脚步声,那人终于转过身来。
礼部侍郎与谢参知看着跟前那张脸,齐齐一愣,失声道:“封,封大人。”
封重彦性子一向沉稳,平日里除了官服,穿得最多的便是青色,就没见过他穿白色,还是这般毛茸茸的狐裘。
发冠也是,平日要么银冠,要么玉冠,从未戴过金冠,可不得不说,这番一收拾,比起之前,倒确实年轻了好几岁。
封重彦点了下头,并未理会。
二人赶紧走过。
三日后,消息便在宫中传遍了,都知道封大人得罪了长公主,被长公主关在了门外不让进。有了先前的传言,再见过山头上那一幕,朝中的臣子已经见怪不怪,倒是个个都提心吊胆了起来。
“这情场上一失意,难免情绪不佳,最近仔细着吧,小心引火烧身。。。。。。”
头一个遭殃的便是礼部尚书和礼部侍郎。
每隔七日的六部朝会上,封重彦当着一群人,直接点名,“过个年,你们礼部都养娇贵了。”
朝会结束,两人还不明所以,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挨的骂。
消息传进了沈明酥耳里,并没理会。
隔日巳时宫娥推门进来禀报:“殿下,封大人又来了。”
沈明酥正在挑着婚礼上要用的茶盏,并非故意不见,实属她走不开,兄长大婚,没有父母在身旁替他斟酌,唯有她这个妹妹,她不想马虎,婚宴上的一切用度,都想亲自过目。
沈明酥头也没抬:“同他说,本宫忙。”
宫娥点头,出去回禀。
沈明酥挑好了茶盏,又挑了碟盘,身旁的宫娥一一记录下来,不经意间抬头,便见窗外飞来了一群小东西,愣了愣,道:“殿下瞧瞧,哪里来的这么多蜻蜓?”
沈明酥转过头。
地上已有不少‘蜻蜓’掉了下来,宫女拾起来,定睛一看,“咦,蜻蜓上有字。”
“这是什么字。”
有识字的宫女道:“‘哥’字。”
“那我这儿也是个‘哥’。”
“这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