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一刀,连着切了四五块,他才用叉子慢慢放入嘴里。
墨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吃凤爪的人,饶有兴致的坐在一旁望着流浪汉。
流浪汉仔细端详了自己切下一小块凤爪。
皮肤的纹路错落有致,加上浓郁的酱汁,确实有点像老虎的皮毛。
几刀切下去,竟然还没见到鸡骨。
他满意的点了点,用叉子将食物送入口中。
流浪汉并没有表现出对吃鸡脚的抵触,在嘴里慢慢咀嚼了一会,重重的点了点头。
“美味!”
“上等鸡脚!”
“你吃过凤爪?”墨辰问。
“对,我少年时曾经跟随家父到访过龙国。”
到访两个字让墨辰有点迷惑,不过也没太在意。
“好鸡,这应该布雷斯鸡?”
“吧?”
墨辰点点头,这还是自己遇到的第一个能吃出凤爪产地的人。
看来这位流浪汉以前可能身份也不低。
美美的吃完虎皮凤爪后,流浪汉并没有像史蒂夫一样将鸡骨也啃碎,而是冲墨辰点头致意。
与刚才醉酒骂街的时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美味的食物,可以让人放松,可以让人心情愉悦,我对刚才的出言不逊表示歉意。”
“没关系。”墨辰回以一礼。
流浪汉继续说道:“我叫加里尔·亚历山大·冯·格里马尔蒂。”
听的出这个是欧洲贵族姓氏,不过太难记。
墨辰笑道:“我就叫你老冯吧,你看起来蛮有见识,为什么变成流浪汉了呢?”
“哎,在很多年前我就被家里赶出来了,因为我爱上了哥哥的老婆。”
“啊这……”
墨辰也不好说什么,两人又简单的交谈了一会,老冯起身告辞。
原以为这流浪汉不会是回头客,毕竟他们的钱也就是那点救济金,而且大部分都用来喝酒了。
然而到了晚上,十多名流浪汉,成群结队的走了进来。
墨辰猜想这应该都是老冯的朋友,他们粗鲁的大声叫嚷着,引的路人一阵侧目。
不过虽然是流浪汉,这些人也都懂得吃饭要付钱。
他们都是从衣兜里掏出皱巴巴的钱,每人也就仅够点一份,点好后吵闹的围坐在一起。
这无疑是老冯叫过来给自己捧场的。
墨辰并不讨厌这些身上散着酒气和臭气的人。
龙国遍地的小餐馆,形形色色的打工人聚集在一起,在夏日的晚上坐在喧闹的街头撸个串,侃个大山,会让人感到十分放松惬意。
出乎墨辰意料的是,这些流浪汉,点的菜品大多是鱼类,如果钱不够就几个人合买一份剁椒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