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乔以为他害怕了,却没想到,下一秒,他眼底射出了精光:“要是能和这些人展贸易,咱们市规模还能扩大三倍,赚翻啊!”
乔乔:……
果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必须把方恺侨推到前线去啊!
乔乔:“他们不仅人多,而且还有矿。”
“什么矿。”
“金矿、钻石、宝石……”
方恺侨愣了一下,拿菜刀的手紧了紧,一本正经地说——
“乔老板,今天我把话放在这里,只要有我方恺侨在,那个叫林德的狗犊子,休想闯进来把人带走!”
拼了!
【侨哥:为了黄金,我拼了!】
【没想到侨哥的高光时刻,竟然是这种时候!笑cry】
【哈哈哈哈,乔乔真。知人善任。】
【不愧是乔老板。】
……
五分钟后,乔乔从市出来,手里拿了一个扩音器喇叭。
安妮知道这个扩音器喇叭。
每天早上,林辛儿都会用它来组织市员工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
“这、这有什么用啊?”
“用了就知道了。”
乔乔和安妮马不停蹄来到了营地北门,爬上哨岗。
果不其然,营地正前方并不平坦的坡地上,密密麻麻站着数不清的高山部落勇士。
他们身强体壮,神情坚定,脸上涂抹着黑色的凶狠染料。
这是他们战争的时候用来吓退敌人的做法。
乔乔看他们的装备就知道,尽管他们人数众多,长矛也比林栖部落的长矛做的更精致一些,但终究还处于冷兵器时代,还要靠脸上的可怕花纹来吓退敌人……
林栖部落在她的帮助下,已经开始朝着现代飞迈进了,要是他们还能被这么原始高山部落击败,那可真是对现代化的一种莫大嘲讽。
哨岗上,乔乔看到了安妮请来的“交涉者”——
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个子精瘦,但是说话中气十足,嗓门洪亮。
他口干舌燥地一遍又一遍向他们解释:林栖部落有办法能够治好尼莫酋长。
然而,即便他嗓门洪亮,但是面对着广袤丛林中的高山部落人马,他的声音终归就像喧嚣森林里微弱的虫鸣一般,无法传到更远的地方,更无法说服这帮面无表情的高山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