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已经成为了秦至庸的心理阴影。哪怕他明知道,盘子里的不是人肉。
金镶玉猜到了秦至庸的想法,说道:“我七岁练武,十三岁练出内劲。十六岁第一次杀人,当时我和你一样,呕吐了好几天,见到肉就反胃恶心。后来,杀的人多了,慢慢就习惯了。现在让我去乱坟岗睡大觉,我都能睡得很香甜。没有人天生就喜欢杀人。都是这该死的世道逼的。遇见恶徒,只能痛下杀手,否则死的人就是我金镶玉。想要在江湖中生存下来,必须要心狠手辣,容不得半点仁慈。哪怕是最好的朋友,都要小心提防。”
为了利益,为了女人,为了权势,朋友亲人相互背后捅刀子的事情,金镶玉遇见过不少。想要她无条件相信一个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至庸读了儒家的四书五经,心态有了些改变。
他说道:“不管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世道,内心都应该要有希望。恶人当道,让人愤怒,但我相信世间的好人一定比坏人要多。如果我们一辈子都活在忧患和恐惧之中,无时无刻担心有人会谋害我们,那就生不如死,太痛苦。”
听了秦至庸的话,金镶玉一愣,随后哈哈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
可是秦至庸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话好笑。因为他说的是真心话。
金镶玉拍了拍秦至庸的肩膀:“我的秦公子,你可真是读圣贤书的人啊。你还是去考科举,当状元郎,娶个美貌的小娘子,好好过日子吧。江湖武林,不适合你。你有这样的想法,若是去闯荡江湖,我怕你会暴尸荒野。”
不认同秦至庸的想法,但是,金镶玉很喜欢秦至庸这样的人。
秦至庸心中没有邪念,比起那些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拔剑的江湖人,要强百倍。
江湖豪客,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血溅五步。看似豪爽,有血性,其实只是鲁莽的杀人暴徒而已。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愿意和秦至庸相处。而不是去和那些杀人暴徒做朋友。
金镶玉再次抓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她说道:“吃肉啊。莫非你真的打算一辈子不吃肉,只吃素了吗?”
秦至庸深吸一口气,说道:“好。我吃。”
没有筷子。秦至庸学金镶玉直接用手抓肉。将一块肉片放进嘴里,秦至庸屏住呼吸咀嚼起来。
万事开头难。凡事都有第一次。
只要克服了心理障碍,吃肉,不是问题。
金镶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人肉的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起羊肉好吃多了啊。”
秦至庸刚把肉吞下去,脸色通红,差点又吐了出来。
“味道不错。”
秦至庸一咬牙,瞪着眼睛说道。
金镶玉见了秦至庸吃瘪的样子,哈哈大笑:“味道当然不错。刁不遇那小子的厨艺,是我们客栈最好的。放心,不是人肉。老娘我虽然开的是黑店,但是真要我自己吃人肉,我还做不到。”
秦至庸又抓了几片肉放进嘴里。
金镶玉点头道:“这就对了,肉还是要吃的。你在练拳,只吃素,身体会撑不住。”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