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人们只以为这是一场乌合之众的动乱。
当山上有看管见势不妙提前逃走,告诉县尊这里生的一切时,县尊勃然大怒,心想我做了几十年县尊,让你们这些人活下去,也算安居乐业,也算尽到了父母官的职责,结果你们现在还敢杀人,莫不是想造反吗?
他立即差了县兵去拿人,带队是他的小舅子,武艺在这种偏僻地方已算是极好,往日里也算积威深重,那些百姓见了以后无不瑟瑟抖。
半个时辰后,去时四五十人的县兵,只逃回来不到十个,至于那位武艺高强的小舅子,只剩下一颗不能瞑目的头颅。
“大人!那些乱民足足数千人,正朝着县城的地方来了!”
县尊这才知道,事情大了!
几千人,哪怕都只是普通百姓,那也足以让这个小县城乱起来,毕竟地处偏僻,就算是县兵也都不过是普通人,至于什么修行者?但凡有些本事的,都已经去了更高一级的府城。
“快去,请城里的黄老爷!”
黄老爷,这座城里真正说一不二的任务,只因为他们家族的关系在府城,那么要在区区县府立足是何等简单的一件事?
可能,或许,黄老爷家里总归是有修行者的,只要有修行者愿意出手,一定能解决这些乱民!
只是他显然高估了普通修行者的能力,也高估了当普通人在绝路之下爆的力量。
······
十二个时辰后。
陈戈端坐城中,全身都被鲜血浇灌,瞧着如从炼狱里钻出来的魔鬼。
县尊和黄老爷就跪在他的面前,他们瘫在地上,像极了烂泥,好像连直起腰的力气都没有,又或许不是没有力气,而是没了做件事的的勇气和尊严。
占了县城以后,陈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跟随他进来的人,尽管去抢,尽管去杀人,尽管去做你们想做的事。
陈戈的面前是过去不曾尝过,见过,甚至能够想象的食物。
他不要金银,不要珠宝,对现在的他们来说,那有什么用?
从他决定杀死第一个人开始,带着这些人进城开始,就知道自己终将死去,或许他一个人逃走能活得时间久一些,但那有什么用?
而且就算他多活一些日子,身后这些人呢?他们也中将要死去的!
既然如此,不如大家闯进城去,能杀死一个富贵人,就算是值了!能在死去之前吃上一口饱饭!那就算是值了!
所以,他们一路杀了进来!
杀人这件事,第一次还觉热血沸腾,还觉鲜血和头颅就是人民,是造孽,等杀到手腕子麻木,杀到整个世界已经成了一片不能见光的深红,陈戈已经习惯,甚至上瘾。
他本来以为很快就会有人找上门,但是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直到天黑,直到远方开始有鱼肚白,好像天边儿的深重云雾在翻滚中将有什么盖世的魔头出来,好像将要有一片新天地出来。
…。
极冷的风吹过来,吹过了今日之前从未穿过狐裘大衣的陈戈,他一个激灵,豁然起了身!
咣咣当当!
脚下的酒坛子或种种器皿被打翻,惊醒四周横七竖八躺下的众人。
他站起身,看着远处,“走!我们去杀人!”
四周原本还有些醉意的同乡一个激灵也醒过来,“去哪里?”
陈戈是这么说的,“横竖都是意思,一个县城太小,我们做一把大的!”
有人此时已经褪去了一开始的杀心和胆量,吃饱喝足以后,只希望这样的日子多过一天也算一天,因此犹豫,“何必如此?我们就在这里待着,我听那些读书人说法不责众,我们现在有几千人,他总不可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陈戈却已提起了刀。
北风过后的清晨,一颗头颅在半空似乎转了整整千年,直到最后落地,所有人的酒都已经醒了。
陈戈的目光在每个人的脸上掠过。
没有人敢再出声,因为在昨天,所有人都亲眼看到了陈戈的手段,那些平日里靠着些许武艺欺凌别人的县兵,在陈戈面前竟毫无还手的机会。
于是这个清晨。
数千人从这座无名的偏僻小城,去往了最近的文县,这一次,许多人都穿了县兵才有的盔甲,虽然简陋,但相比昨日,已完全不同。
至此。
这场动乱才开始被定义成造反。
造反的头子,是一个本来不是亡命徒的亡命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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