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行,自己也能行。
而且,他用的还是古筝,觉得古筝代替琵琶应该更有一番风味,成了,她比阿瑶强,败了,也落得个学习他人精华的好名声,最起码不是善于吃醋的人。
听闻演奏,大家叫好,全都找桌坐到蒲团上,去聆听。
林妙可取出自己心爱的古筝,先试了一下音,随着周围环境安静下来,她开始拨弄琴弦,慢慢演奏起来。
阳光明媚,湖面粼粼,百花盛开,水鸟而飞,一由古筝演奏出的《琵琶吟》少了一份哀怨,多了一份阳光,底下人则闭着眼,摇头晃脑着打着节拍。
被丫鬟领来的宋仁一阵皱眉,这谁呀,弹奏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你经过我授权了吗,而且《琵琶吟》最注重的是一个‘思’字,你这,纯粹是听心情的,比起自己的合作伙伴阿瑶,无论意境还是手法,差远了。
一曲终了,众人顿时叫好起来。
“别有一番风味,别有一番风味呀。”
“我就知道妙妙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那个叫什么馒头的,算是找错人了。”
“空有千里马而无伯乐,那个馒头算是瞎了眼了。”
“就是就是,应该找妙妙的。”
……
宋仁听着一阵翻白眼,然后,他就被丫鬟们带到了众人的圈子里,林妙可见此,顿时放下古筝笑了,起身而来。
“这位公子,最近休息的可还好?”
面对林妙可的问话,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
“原来他就是妙妙的粉丝啊,没想到长得还不赖嘛。”
“听说他当时是力竭而昏厥的,天知道是怎么追上来的。”
“这就是我们妙妙的魅力所在,换作别人,你看有这样疯狂的粉丝吗?”
“哈哈,说的极是,我就说嘛……”
……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起来,宋仁则盯着这个向他问话的女子,总感觉很熟悉,在沉思了三秒后,顿时脱口而出:“林妙可——”
没错,还真的是林妙可,当初在做《诛仙》的有声小说时,还听过她的《惊蛰》,声线很好听,只可惜用不上她的音乐,而且她的音乐专属界面有她的照片,觉得长得还行,最后逛来逛去,找到了阿瑶。
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呢,这异界的就是好,照片和本人基本没什么分别,很好分辨的。
面对宋仁直截了当叫她的名字,林妙可只是淡然一笑:“敢问公子名讳?”
“宋……玉,对宋玉。”男孩子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很明显,这个林妙可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别想对我动歪脑筋啊。
“宋玉?挺好听的名字。”林妙可仿佛大家闺秀一般,一言一行都有着风范,她取出一本娟秀的书,然后翻开第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林妙可,然后合上,来到宋仁面前。
“多谢你的抬爱,这里面是我亲自摘抄的目前我所有网上的乐谱,独此一份哟,且署了自己的名字,权当留作纪念了,以后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
看着人家递过来一本册子,以及周围那些人羡慕的眼神,宋仁脑瓜子嗡嗡的。
我是谁?
我在哪儿?
这群人要对我干什么?
第o44章故乡的原风景
宋仁下意识的接过这本还散着香味的乐谱册子,林妙可含笑一点头:“宋公子,你喜欢我哪些乐曲呢?”
这可把宋仁给问住了,我当时只是匆匆看了你一眼而已,我哪知道你有什么作品,不过,他倒是隐隐有些明白了。
来龙去脉不知道,但绝对是闹误会了,这个时候我要实话实说,伤人家女孩面子,被这群人围殴的概率为百分之百。
他赶紧干咳一声:“《惊蛰》,那最好听,我总是在夜深人静不能入眠时当催眠曲听,只要四五遍,就能伴我入眠。”
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那可不,妙妙的《惊蛰》可是排在畅销榜第七的存在,是经过了无数人多年认可的。
林妙可听后也是颇为满意,原本想借着今天的日子,弹奏一自己最原创的谱子,看能不能和双琵琶想媲美,这曲子她暂名《芙蓉雨》,是她准备了好久,且经过几位德高望重的大师指点修改过的。
现在差的就是上传了,想与阿瑶的双琵琶争一争锋,如今拿出来,与大伙分享一下。
不过很快他就改了主意,有时候对比才能显示出另一人的高手法,权当图个乐子。
“宋公子这般喜欢我的音乐,想必自己也对音乐有一定的见解吧,不妨趁着机会,为我们演奏一曲,这里的乐器你随便挑,说不定我们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呢。”
李妙可说完这句话,就等着宋仁的反应呢,和我合作,不知道多少人想要这么个机会呢,如今你这个幸运儿,不光可以近距离接触我,如果表现好的话,还有机会一起创造音乐,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她心里这般想着,然后向着人群中一人使了一个眼色,那人表示明白,往后退了退,然后沟通天地网,开起了录制视频的功能。
她叫杨秋柔,是林妙可好友兼闺蜜,经常一些林妙可的生活系列或者构思乐谱、找寻灵感、踏青游玩短视频等等,吸引了一大片粉丝,也让的网上的人对林妙可有了另一方面的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