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遇百无聊赖地蹲了将近一个小时,除了风吹落叶糊在他的脸上之外,这儿什么都没有,没有小混混,更没有倒霉的周瑞。
他甚至开始怀疑周瑞当时是不是记错了,其实不是五月底的周日,是六月底的,或者七月底的。还是说,周瑞已经被揍过了?
林遇拿出手机来看了看时间,决定再等一个小时,要人还没来,他就走了。
走的时候还要记得给安程带点好吃的!
于是在又过五十一分钟,林遇快要起身走人的时候,他终于等来了人。
不是周瑞。
——他亲自等来了那群小混混。
四个人叼着烟,穿着人字拖,顶着一头五颜六色的杂毛,穿着紧身的牛仔裤以及贴身的t恤,摇摇晃晃地走向林遇,“呦,你是一中的学生吧?”
实在太辣眼睛了。
比前世他第一次看见这四个人的时候还要辣眼睛。
林遇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绑在腰间的校服外套,面无表情地回答道:“我不是。”
“呵,还挺会开玩笑的嘛。”
“校服都带着了还跟我们说不是。”
“你当我们眼瞎吗?!”
林遇:“……”
不瞎那你问什么问。
其实无论他答是或不是,那几个人都不像是会放过他的模样,一步一步地朝他走来,“诶小子,身上带钱了吗?”
林遇抓紧书包带,警惕地看着那四个人,慢慢地站起身来。他一挑四肯定不行,虽然是学过一点跆拳道没错,但也真的就是一点点而已,根本不足为道。
而俗话说得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林遇顿时脚底抹油,抓着书包带就朝着另一方向跑了,“拜拜勒!”
“站住!还想跑?”
“追啊,愣着干什么!”
“别跑!被我们抓住你就完蛋了!”
“追追追!”
四位非主流迅动身,追了上去,脚下的人字拖在水泥地上“啪嗒”作响。
林遇对自己的跑步度还是很有信心的,在甩了对方一大截的时候,还得瑟地停下脚步回头做了个鬼脸,“略略略!追不上我吧!哈哈哈哈看你们虚的,小样~”
“来啊,来追我啊!”
“爷就不跟你们玩啦!先走一步!”
说完,林遇一个完美帅气地转身,然后再一个加,“砰”地一声和另一个人撞了满怀,两人纷纷摔倒在地,疼得眼冒金星,“谁啊!走路不长眼吗?”
林遇捂着额头站了起来,这才看清了他撞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