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比阿尼当初窝缩的暗室还狭小的屋子,灰尘雾雾地遮蔽了视线,就连桌上都盖了一层灰尘。
巫师站在床边,看着阿尼为自己套被单,扫地板擦桌子,最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巫师,你一定要等我啊!”
明昕漆黑的兜帽口对着门口的阿尼,点了点头,阿尼这才放心离开。
此时离他们逃离城镇,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这里已是血族领地,血族的统治呈金字塔形状,最顶上是尊贵的血族亲王,统领所有血族,其下是血统较次一等的侯爵、公爵、伯爵等,接着是比较普通的平民吸血鬼,最后才是数量众多的、身为人类的巫师。
巫师在血族的地位极其低下,并且因为是人类,所有吸血鬼都能随意吸食他们的血液€€€€不过,巫师们本身便乐见其成,他们本身就极度崇拜吸血鬼,幻想着自己能够成为吸血鬼,要是他们的血液喂饱了吸血鬼,说不定就能被转换为吸血鬼了呢,于是每个人都洗干净了脖颈,期盼着能被吸血鬼看上。
……也正因此,像明昕这样,浑身上下都裹得严严实实,一点皮肤都不漏出来的巫师,并且在来到血族领地之前,竟就有了一个相伴的吸血鬼的巫师,在他们之中,实属异类。
第二天,当明昕走进用于熬制魔药的魔药室时,没有任何一个巫师和他说话。
明昕却也毫不在意,他来到自己的位置,他的吸血鬼没有给他指派任何任务,于是他站在魔药锅前了一会呆,突然开始动手熬制起了不知名的魔药。
这是给兰斯喂食的一整份魔药配方中的最后一道魔药。
如果兰斯喝下了,他的全部光明力量都会失去攻击力,成为最完美、最美味的血奴。
明昕看着制成功的魔药,在无人可见处,眼底露出一丝笑意。
可惜了,魔药,只成功了一半。
当然了,教皇的光明力量怎么能失去对血族的威慑力呢?
再成功的血奴。
也只能是他一个人的。
明昕看着药锅里的魔药,随意往里又放了一味药草,原本成功的魔药立刻萎缩干涸,呈现出失败的模样。
一旁的巫师看了眼他失败的魔药,眼底透出一丝不屑。
这种巫师,有什么值得那个吸血鬼在意的?
忽然,魔药室外传来一道冷漠的声音:“所有巫师都出来!”
“我们要招一个巫师或是吸血鬼,以整理宫殿图书馆的书籍。”那是个吸血鬼男爵,双手矜持地搭在腹前,在这群地位低下的巫师面前,脑袋高高的昂起,是极为高傲的姿态。
他的话一出,巫师便立刻兴奋地嘈杂起来,在宫殿里整理书籍,那不是意味着,他们有机会能见到高等级的吸血鬼,甚至是被对方转化?
“肃静!”男爵高声喝止了巫师的悄声细语,轻蔑道:“你们以为,这个工作,是随便谁都能做的吗?”
他冷冷道:“所有人,把手伸出来,图书馆的书籍是只有尊贵的王爵才能阅读的,就算是整理书籍的手,也必须美丽得不至于玷污那些高贵的书籍!”
其实,在来到魔药室之前,男爵便已不抱什么希望了。
众所皆知,这群巫师,都是些长相丑陋的歪瓜裂枣,否则,也不至于生活在血族领地,还能保持人类的身份而不被吸血鬼吸食血液,那些血族,有一个算一个,都对美丽有着致命的向往,而对于这些丑陋的人类,哪怕是饥渴得快要死去,恐怕也不会下嘴。
然而,男爵的目光,却忽然顿住了。
在一排或粗短或干裂丑陋的手之间,竟是冒出了一双白皙的、美丽的手。
男爵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站到了对方面前,就连严酷的、冰冷的声音都不自觉软了下来,“你的手……真漂亮。”
周围的巫师都看了过来,眼底的嫉妒在看到明昕露出的手时几乎变成了实质。
男爵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那个巫师的手。
那手五指纤细修长,指甲盖犹如花瓣般覆于其上,指尖泛着粉,是只有高明的画师,才能描绘出的美色。
手的主人甚至没有躲避,男爵便在触及那双手前,止住了自己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