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青兰‘唔’了一声。
“我要回来照顾二兰,总得她上大学,我才有可能离开这里,或者她跟我走。”
李响患得患失,垂着脑袋看地。
“那,那我找媒人去你家提亲可不可以?”
孟青兰扭头看他,这人长得高,头顶的阳光灿烂的让她有点睁不开眼。
“我听说你爹妈挺不待见你。”
村子里嫁人可不只是嫁个男人这么简单,姑娘结婚又叫找婆家,不是找男人,是找个婆婆,通常婆媳相处的时间加起来,比夫妻相处时间还多,她不耐烦应付这些,而且她还要带着二兰,去哪儿都得带着。
这话让李响没法接,原本一个活力满满的狗子瞬间垂下尾巴,风吹动他身上洗得黄的白衬衫,胡乱晃动着,是个有些潦草的小狗。
孟青兰说起一个实际问题。
“先,我那不靠谱的爹妈只会扒在我跟二兰身上吸血,女儿在他们眼里就是赔钱货,是用来换彩礼养弟弟的,所以二兰读书期间,就是我的责任。
其次,我不耐烦处理婆媳关系,惹着我,干就完了,要是在村子里找婆家,闹开了大家都不好看,你夹在中间也难做。”
李响这回彻底蔫了。
“可是,我们……”
他羞于启齿,也不希望让孟青兰以为他们有了肌肤之亲,他才想要娶她。
孟青兰不知道,读初中那几年,他们经常一前一后去学校,别人家的女孩儿有兄弟姐妹结伴,她没有,所以他时常跟在后头护着她。
后来她走了,他以为不过是一个暑假,没想到一去不回。
好不容易回来了,他怎么也没法子把目光从她身上挪开,见她喝多了,脚步有些踉跄,才赶紧跟上去,原本想着还跟以前一样,默默守护她到家,没想到她扭头就搂上他的脖子……
天知道那天晚上他有多紧张,多欢喜。
孟青兰知道他未完之意。
“我从不用已经生的事情捆住自己,未来要做的事情,必然得合我心意,严丝合缝,没有一丁点将就和勉强。”
李响心凉的已经不用啃冰棍了。
失落归失落,他还是坚定地跟在她身边,像过去一样。
孟青兰左右看看,不到一小时,就把主街辅街走完了,在二兰的学校门口停了下来。
街上主要就是卖小吃,其次是做衣服的裁缝店,卖服装的有几家,生意不错,但是拿货,本金,租房子,都是事儿,她现在搞不定。
这个年代做买卖,摆摊不算,但凡想租个门脸儿,就要先过地头蛇这关。
如果她毫无根基,上来就开始租房卖衣服,不出三天,她的店就能给人砸了。
而且她本金有限,船小好调头,不适合投入太多。
做吃的就更不用提,她擅长的就那几样,而且吃不来起早贪黑烟熏火燎的辛苦。
餐饮行业实在是辛苦,就不提了。
碰见卖水果的,孟青兰买了一个黑美人,回去给二叔家一半,给李响四分之一,吃不完。
李响要掏钱,孟青兰不肯,推不过,瞪一眼李响,他才收起自己的钱,不过等老板用草绳编的网兜把西瓜装好,他先接过来拎在手里。
这回孟青兰没跟他客气。
“走吧!”
李响大步跟上。
“看着,想好要做什么了吗?”
孟青兰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