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时分,小明正在狂想乐团俱乐部里面练习吉他。他弹得很不错,但比他对自己的预期还有些许不足。正当他沉醉在演奏之中的时候,突然俱乐部的大门被人推开了。小明转头看去,现是殇回来了。他停止演奏,放下吉他,迎了上去。
肖小明:
“(笑)诶!殇,你可算回来了。怎么样?这单轻松吗?”
殇:
“(摇摇头)轻松个鬼嘞!路上遇到了几个找茬的,还有个给老子肾捅了一刀。”
肖小明:
“(惊讶加担心)诶呀!那有啥大事吗?用不用去医院?”
殇:
“(自信地笑)没事!那点伤不算什么,过一会自己就好了。”
肖小明:
“(安心)没事就好。干这行,总得祈祷着自己的生。危险什么的,肯定是有。”
殇:
“(好奇)话说,这单的雇主赵女士在哪里呢?我把她要的货给带回来了,正等着交货呢。”
肖小明:
“(思考片刻)她啊。。。。。。你得跟我去深入一下俱乐部,你才能看到她。”
说完,小明领着殇向着俱乐部内部走去。这时,殇才有机会好好地去看这个俱乐部的内饰。先是过一扇门,走进一条宽阔的走廊。走廊的墙上挂着许多张照片,这些照片都是曾入驻这里演唱的乐队开演唱会时拍摄的照片;每张照片底下都有着日期与人名,以此作为他们曾经存在过的痕迹。这些照片大多是一群男人在舞台上演绎,唯独有一张不是。
那张照片深深地吸引了殇的注意力,他的目光汇聚在了那张照片上。那张照片上是一个身穿染血的深蓝色西服的黑男人。那个男人坐在舞台中央的一个木椅上,孤独地弹奏着手中印有三颗银色星形印记的红色吉他;舞台的灯光聚焦在他一人的身上,似寒光,又似月光。他低着头,脸上是一副白色的面具,看不到他此时的神情。似乎是他刻意挡上了自己的脸,以此来逃避一些东西。他背后只有无尽的黑暗,根本看不出一点热闹。突然,阵阵寒气从照片之中渗出,后集合成风,吹向了殇。接触寒风的瞬间,殇的心灵感受到了那个男人身上所散出的悲惨,那种悲惨难以用语言清楚描述出来;就像一个一直在倒霉的人一样的悲惨,只能如此形容。殇能感受到,也能品味的到。殇曾经也度过过那种时光,不过比起他来,殇觉得他比过去的自己还要悲惨,他反而还有些幸运。殇心想:
“他的心里,想必此时已经万念俱灰,完全失去了希望与生活的意义。”
看到殇看着那张照片走了神,小明立刻停下脚步,用手拍了下殇的肩膀。殇立马回过神来。小明笑了笑,对殇说道:
“殇,你看那个照片看走神了!”
殇挠了挠头,有一丝尴尬地说道:
“啊?是这样吗?好吧。。。。。。我得集中注意。”
小明并未在乎这些,他指向那张照片,告诉殇:
“即使今天不说,你终有一天也会知道的。——那个男人,是这座城市的传奇,最一任的传奇。人称,都市的野狼。”
一听小明这么说,殇一下子来了兴。殇问小明:
“哦?说来听听。”
“他啊,是我们亲爱的齐百陵大哥。这张照片,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给他拍摄的。那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他突然把俱乐部的门踹开,跑进俱乐部里把我从睡梦中拽了起来。当时可吓死我了!我以为他接到什么委托要杀我呢!没想到他只说让我给他拍张照片,听听他弹奏一小曲。我当时没多想,就答应了。想不到那次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啊。”……
“他啊,是我们亲爱的齐百陵大哥。这张照片,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给他拍摄的。那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他突然把俱乐部的门踹开,跑进俱乐部里把我从睡梦中拽了起来。当时可吓死我了!我以为他接到什么委托要杀我呢!没想到他只说让我给他拍张照片,听听他弹奏一小曲。我当时没多想,就答应了。想不到那次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啊。”
“后来他去哪里了?”
“死了,完成了他伟大的复仇计划。跟着椿木太郎和他儿子一起消失在了原能细胞公司的总部。后来据说椿木太郎没死,捞了个残废。再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哦!是条硬汉,但也是个混蛋。”
“嗯?此话怎讲啊?”
“根据我对这个国家的人的了解,如果有实力去挑战公司,那么他一定会犯下滔天大罪。屠戮之罪,将须有之。”
“哎呀,你跟别人就是不一样。说话思维什么的比那些纯纯的工具人要强上太多了。”
“不敢当,不敢当!我只是个普通人。”
“嘿嘿,你可太谦虚了。哎,那我们说回齐百陵。——他曾经是我们这里的人,当时还是一流的吉他手呢。当时有幸去地平区开过一次演唱会,虽然看得人没有隔壁的‘霓虹之星’乐团多,但是也算是成功举办了一次。当时据说他挣了不少钱。说是羡慕啊,我这一个开俱乐部听百曲的人却弹得还没有他一半好。我清楚记得,他在离开乐团的时候,是跟着一个淡灰色头的姑娘走的。后来听说她是他老婆,他是为了他老婆才放弃的这个爱好。”
“原来他还有这么多故事吗?”
“他那故事可多了去了!他是这里的名人,故事单拎出来都能写老厚一本书了。可惜了,才三十一就夭折了。连个坟地都没有留下,有的就是这张照片和他的那把吉他了。”
“你能让我看看那把吉他吗?”
“行啊,我带你去吉他库瞅瞅。”
然后,小明带着殇来到了俱乐部最深处的吉他库之中。刚进去,高档气息就迎面扑来。放眼望去,这墙上和这架子上至少是挂了九十多把吉他,每把吉他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在放着吉他的位置上,都有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这吉他的主人和出现与消失日期。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放在最中心的那把有着三颗银色星型印记的红色吉他。小明走到那把吉他前,小心翼翼地拿了起来,很怕碰坏它,甚至挂到一点也不行。小明看着这把吉他,很深情地对殇说道:
“烈情似火,红如玫瑰。挚爱相呈,凡而无价。——这就是齐百陵的吉他,我们俱乐部的镇店之宝。”
殇小心翼翼地接过吉他,认真去看它的不凡,仔细去品味这吉他的故事。殇轻轻触摸一下它的表面,又轻轻地弹了下琴弦,觉这把吉他仍然好用,仍然年轻着。他感叹了一句:
“如果能用它来弹奏一情歌,那将是这世界上最好听的情歌。”
说完,殇将吉他递给了小明,由小明将它放回。离开吉他室之前,殇还回头看了一眼那把吉他。那把吉他很漂亮,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样子,还因为它是一个男人最真情地表达,与他最深沉的爱。
离开走廊的前几秒,殇注意到了一张特殊的合照。这张照片上是齐百陵与四个肤色各不相同的男人的合影,上面还标注了一个响亮的名字:
“野狼乐队。”
殇停下,转头问小明:
“野狼乐队至今还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