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抿了抿唇,露出了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
以前他就靠着这张脸,骗了不少人。真正的恶魔总喜欢隐藏在人群里,表现得比孩童还无辜。
“乱步桑,我给你看手相吧,我以前自学过。”
“不要。”乱步不感兴,“我不信这些。”
“又不收你钱。”我曾因为无事可做,胡乱看了好几个月的手相书,差点就成一个职业神棍了,“来,我看看你的生命线、事业线和感情线,听话。”
乱步磨蹭半天,才把左手递给我,“……我要听好话。”
“好话还是坏话要看了才知道。”
“不管,我只听好话。”乱步凑过脸来,像个淘气的橘猫,“你说好话嘛。”
“我努力。”
我捧起他的左手。因为不做家务也不锻炼,他的手掌很柔软,没有茧子,手指修长,指甲修剪成了漂亮的椭圆形,透出健康红润的粉。
无名指上戴着那枚我向他求婚时送的戒指——说起来有些尴尬,结婚后我想要送他更好的戒指,但他坚持只要这枚。
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这枚戒指是假货,我几乎也要因为它漂亮的颜色而以为它是真品了。
在阳光下仔细看它时,那抹银光中会隐隐闪现出一种神秘的钢蓝色,像是冬季贝加尔湖的蓝冰在日出时被朝霞折射出的色彩。
……算了吧,还真品,太扯了。
用脚指头想,彼得一世送给叶卡特琳娜一世的定情信物,也不可能出现在俄罗斯的一个路边摊上啊。
鬼知道当时我为什么那么好骗,一年的生活费都被黑心商人骗了,后来还是靠卖捶背券给陀思,才勉强解决了生计问题。
“乱步桑很喜欢这枚戒指呢。”
接受我的求婚那天,他也举着这枚戒指在阳光下看了很久……像是在看什么东西。
我当时还以为他懂鉴定,看出这是假货了,虚惊一场。
“清溪溪给我的,我都喜欢。”乱步说着扬了扬手,“那,我手相怎么样?”
我装出一副严肃的表情,实际上就是想逗他。
“生命线还行,起码活到七十岁,但血糖会有问题,五十岁之后将不能再吃任何甜食,连薯片都不能吃。”
乱步嘴角抽了抽:“那我不就是还剩下二十三年了?”
“放心,到时候我会给你吃燕麦的。”
“我才不吃那个!很刮嗓子的!”乱步撇了撇嘴,“跟你讲了要说好话的。”
“是是是,那乱步先生到七十岁都能吃甜食。”
他挨过来说:“那你也要陪我一起吃~”
“等活到那时候再说吧。”我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其他线也没问题。不过你的头太长了,我帮你剪一下。”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