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睛看著狗,嘴角还在笑,口里的话全是跟我说的。他其实不喜欢狗,因为狗咬过他,他对狗过敏,不过我喜欢,所以他只好每次见著狗了就夸夸它来了结一下我对狗的念想。&ldo;我想跟你过日子。&rdo;那天晚上,他赶走我的狗,占据它的窝,对我说。我想我偶尔会记是那一天的。药店回来的时候,路过一片花店,他蹲下,我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回头看,他还在,蹲著在挑花。我走回去蹲他旁边。他说:&ldo;这枝花怎麽样?&rdo;&ldo;还好。&rdo;&ldo;那就买这枝了,这朵花开得真好,像在微笑。&rdo;他啧啧有声。起身他走了,我付完钱跟在他身边,我似乎还依稀记得我们爱的代价写在前面:一直觉得写文不易,但是,看文也不易,此为小短篇,感谢各位对我不好玩的搞笑和黑色幽默并……与无赖索票的支持。爱的代价引子那一年,我去了上海。他们说,上海歌舞升平,是个好地方,白爷,去吧。我知道他们体恤我,自他离开去了上海,我日夜思念,那世俗纷扰的上海竟成了我心心相念的地方。於是,我带了他们去了上海,好几个兄弟,跟我刀口舔血大半辈子,就因我迷恋一人,从能称王称霸的云南跟到势力全无的上海,从生到死,都无怨言。我曾对老江说,我白龙天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是有你们这辈子当兄弟,但是,我这辈子最对不住的,也是你们。我对老江说这话的那天,是他为他挡下子弹的那天……暮色沈沈的上海,千里迢迢追他而来的我,牺牲了自己的我的绅士先生上伦敦并不是很冷,冬天也就冷那麽几天,就是老下雨的招人烦,没完没了的,我在国内时本就不喜欢打伞,到了这个雨都,干脆不出门,除了去学校,其它时间都窝在租住的房间里。房子是一百块五十块英磅一周,有点贵,但离学校近,治安好,买东西吃饭什麽的也方便,所以也就没那麽计较了。我学的是设计,关於珠宝的,来英国两年,基本上除了教授,别的人不认识几个。楼上有个白人,偶尔跟我在楼间里相遇,看见我风风火火冲上楼或冲下楼,就会绅士地让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