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好看的手正在顺着西服的衣襟,食指上带着绿宝石戒指,精致又不夸张。
他盯着那只手看了看,和他那晚见到的那辆豪车车主有的一拼,现在手不好看都不能开豪车了?
不过这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向写字楼的大门看去,瞄着姜眠,大概过了十分钟,姜眠从写字楼里出来了。
他高高兴兴的下车,举起手,没等喊人,姜眠像一只鸟飞到了豪车的主人旁。
狗狗眼骨碌碌转了过去,这才第一次把视线定在那个陌生男人的脸上,虽然只是个侧脸,但还是让他瞬间就升起了强烈的危机感。
雕塑一样的侧脸,那鼻子高的,他三岁的时候能在上面滑滑梯,冷白皮到扎眼,尤其是在乌黑丝的衬托下。
没等他观察完,这个男人居然摸了姜眠的头。
“嗷!嗷嗷!”
在车另一边的高斯懵逼的转头看了圈,哪来的狗叫?
视线最后定在任尔身上,原来是大哥在叫,怪不得这么耳熟。
姜眠已经上了豪车被拉走了,他也连忙喊着高斯上车:“快!跟上!”
“大哥,你让我跟上兰博基尼?”
“他兰博基尼在这个时间段,也得给我在地上趴着!”
高斯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不过:“大哥,你爱的人好像已经有了爱人。”
“闭嘴,我问过,他说他是单身,那不过是一个讨厌的追求者!”他眨巴了下眼睛,刚才那个男人的另一只手好像是吊着的。
受伤了?
亭哥?
原来是这样的亭哥。
任尔之前的信心几乎瞬间就没了。
不过他不是容易放弃的人,虽然他没有豪车但是他有别的资本,他年轻啊!某种意义上他也可以开豪车!还能开很猛!给对方非一般的感受。
而且他这辆豪车绝对舒服。
俩人跟着兰博基尼在一家饭店前停下,贴着车窗仰着头,巴巴望了眼饭店豪华的大门。
任尔:“等回去大排档安排你,随便吃。”
高斯拽了他一下:“大哥,有卖花的,不整一朵。”
任尔已经打开车门窜下去了,真就整了一朵,回来就开始嘀咕:“这花也太贵了,十五块一朵!”
所以他考虑了下,送个四五朵也不好看,花这种东西要么就送一捧,要么就送一支。
两人就一会儿车上,一会儿车下的等了两个来小时,等的高斯都在车里睡着了。
任尔还拿着花,在饭店门口不远来回晃荡着,终于盼到了姜眠两人出来,他扯了下自己的皮夹克装作路过的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