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廷歌和几个学校里的同道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话剧社,在这个城市的高校话剧圈里略有名气。他和朋友作为牵头的人,自然要负担起这些费用:场地租金、道具租金、桌椅租金,还有演员们的服装费等等。
“我们一般都是自己人演出,有时候如果约到别的剧社的人,劳务费肯定免不了。兄弟院校的人都比较客气,但不请一顿饭、喝点东西肯定说不过去。”邓廷歌数好了钱,笑道,“观众都自愿掏钱,一张票二十。今晚有四百多块,差不多了。”
罗恒秋忙掏出一张二十:“我也买票。”
邓廷歌推了回去:“你别这样,今天我请你。”
罗恒秋收起了钱,想了想之后说:“那一会儿结束了,我请你吃夜宵吧。”
“好好好,这才对头。”邓廷歌也要上场演出,于是把颈上的挎包放在了罗恒秋的手里,“先帮我保管,演完了我再来找你。”
罗恒秋抱着那挎包想,你不怕我卷款潜逃?
他又想,逃了也挺好的,这样邓廷歌就会来追自己,追啊追啊,不小心就海角天涯了。
今晚在小剧场里演出的是某先锋剧作家的作品,他将《动物庄园》进行了改编,通过几只宠物和它们主人的故事来讲述城市人思想和生活上的困窘。
灯光照亮小房间当中的一片空间,博美、金毛、萨摩耶、中华田园犬先后上场,跟在它们主人的身后唯唯诺诺。
房间里十分安静,演员们也相当投入。他们在观众和观众之间的空隙里走动,充分地融入这个环境,在倾听者的耳边缓慢地吟诵诗歌,激动万分地用台词表达心绪。观众仿佛置身于剧情之中,和演员、和故事一起呼吸。
邓廷歌饰演的是宠物主人的男友。他换了一件上衣,头抓得凌乱,急匆匆闯入明亮的空间。
从他出现的时候起,罗恒秋的眼神就一直没办法从他身上拔离。
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两排椅子,大约三米的距离,但站在灯光之下、表情生动的邓廷歌像是另外的一个人。
他说话的声音、腔调、语全都变了,站在那里的不是邓廷歌,而是一个软弱的、不敢反抗自己女友的男人。中华田园犬扑到他身上,伤心地哭诉自己被主人遗弃的事实。邓廷歌坐在地上摸那个演员粗糙的金色假,眼神和手势都万分温柔,仿佛趴在他膝盖上的真的是一只悲伤的狗。
他站起来走动,拉着那女孩的手苦苦哀求,站在灯光的边缘里语气忧伤地背诵诗歌,在遭到女友嘲笑的时候沮丧地垂下脑袋。罗恒秋知道,这就是小剧场话剧的有之处:观众和演员几乎是无隙的,他仿佛伸手就能碰到那个人。
然而他又十分失望:邓廷歌出场的时间不多,而且一次都没有走到自己身边来。
罗恒秋从没有这样投入地看过一次话剧。邓廷歌的一举一动他都立刻能了解其中的意义,他在灯光的边缘移动,面对着观众叹气,偶尔在眼神移动的时候扫到罗恒秋,这一切都让罗恒秋又兴奋又激动,隐隐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仿佛场中那个人和他有一个不可对外人分享的、微小的秘密。
“怎么样?”结束表演之后的邓廷歌走到他身边热切地问。
“很有的剧本。”罗恒秋老老实实地说,“就是你出场的时间太短了,还没看够。”
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笑了。
虽然和罗恒秋高中时代就相识,并且关系还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个师兄的差距很大。罗恒秋父亲是有名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再往上一辈,不是军人便是学者,他从真正的书香世家里走出来,身边的朋友偶尔打喊他“罗少”也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邓廷歌起初只觉得他是个不苟言笑但性格很好的师兄,和他熟悉起来之后也没有刻意去了解罗恒秋的背景,之后偶然得知,再回头看自己,只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罗恒秋会和自己做朋友?
除了对方人好,邓廷歌确实再也找不出别的理由。
“去吃夜宵吧。”邓廷歌将挎包交给话剧社的其他人,回头跟罗恒秋说。罗恒秋见他没有介绍自己的意思,朝邓廷歌的同侪们点点头权当招呼,跟他走出去。
人民剧场边上的辉煌街依旧灯火辉煌。夜市里各色食品热烘烘地出香气,邓廷歌在粥铺门口坐下来之后看到罗恒秋站着,笑得莫名其妙。
“你笑什么?”
“你一直都在这里喝粥,高中的时候也这样。”罗恒秋坐下来朝老板招手,“两碗黄鳝粥,今晚有什么鲜的东西?”
等他点完菜,邓廷歌带着点惊讶的表情看他。他确实最喜欢吃这个粥铺的黄鳝粥,以前晚自习下课之后,总要蹬着自行车吭哧吭哧踩上十几分钟来喝一碗。
他带罗恒秋来过几次,但他一点都没想到,罗恒秋居然还记得。
罗恒秋坐在简单的塑料椅子上,扭头扫了周围一圈:“清火堂凉茶还没倒闭?你喝凉茶吗?”
他去买了一杯罗汉果一杯菊花茶放在桌上。邓廷歌看着桌上的两杯液体,心情有些复杂。他这才意识到一件自己之前没想起来的事情:罗恒秋和孔郁的关系。
乍见罗恒秋的欢喜太强烈,他甚至忘记了这件事,这时感到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