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弓马娴熟的卫府士兵,对于马是再熟悉不过的。按他的介绍,马一岁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人十二岁,两岁的时候相当于十八岁,然后每长一年相当于人类三年,这么算,十岁口的马确实也就相当于人四十出头。
秦琼左手牵着自己的黄骠马,右手牵着罗锋的黑马,“这匹马看着好像有些瘦,鬃毛散乱,其实这马是匹好马,你看他的腿,四蹄粗壮有力,这马暴力强,而且耐力也不错。刚才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要不也不会非让你买下了。”
他说黑马其实是好马,正宗的河套马血种,可惜打小没有调养训练。
“那牙人把一匹好马当成一匹驮马卖,真是委屈了这马了。小五回去后,好好喂养这马,让他恢复精神,然后用适当的方法训练,不敢说这马会成为一匹优良的战马,但起码骑乘是好的,若是耕地拉车,倒是真委屈它了。”
罗锋也很喜欢这匹马,他估计是这马的四只白蹄让牙人不喜,若是这马全身乌黑那它便是一匹霸王项羽座下的乌骓马了。
不过他倒是偏偏喜欢这四只白蹄,好看。
“小五,这马全身乌黑,却有四只白蹄,不若就叫它白蹄乌好了。”秦琼给马取了个名字,他的马一身黄,于是他取名黄骠马。
“白蹄乌这名字不错,不过缺少点气势啊,我看不如叫它千里一盏灯万里烟云罩?”罗锋看着这马,不由的想起来一位老先生的评书中的一匹马。
同样是浑身乌黑,头顶一点白毛。
秦琼愣住,这马名也太长了点,千里一盏灯万里烟云罩,名字很吓唬人,不过谁这样给马起名的啊。但转念一想,自己表弟今年才十六呢,于是便笑笑,“不错,这名字响亮。”
“叫老黑多好!”小九道。
“我觉得叫小黑好。”
“应当叫大黑。”
结果几个同村少年却嫌那名字太长拗口,纷纷在那里给黑马取小名呢。
人人肩上挑着百来斤,可大家却愣是很轻松的样子,这让罗锋不由的万分佩服。
虽然大家很瘦,但却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特别是那份耐力惊人。他自己才挑着十二斗粮食,而三叔他们却挑的比自己多,一石粮,外加几十斤的赏赐钱帛,重重一挑子,可他们却能晃悠悠的有说有笑着。
一路上根本没有遇到打劫的盗匪,或许是因为蓝面鬼刚在章丘栽了,又或许秦琼罗五几人的名头如今响亮,没人敢来惹,总之一路顺利。
二十里的路,休息了几肩后,终于在半晌的时候到了南山村。
南山村距离县城二十里路,在县城的东南边,依山靠水。
村北边就是长白山,这座山在章丘县也是很有名的,甚至在整个齐郡都算有名,因为这山巅常有白云缭绕而名,山势骏拔,重峦迭嶂,绵延百里,向有泰山副岳之称。
南山村便紧依着这小泰山而建,有大约百来户人家,因处于山区,算是章丘比较贫穷的地方,地少人多。
因为地少,所以南山村的人便多有手艺人,学工匠的,做伙计的等等,罗锋家就是世代打铁,一代传一代。
远远的就能感觉到南山村的穷困,低矮破败的茅草屋,东一栋西一栋的散布在山脚下。
村前的道路曲折狭窄,路两边的田地也都是些坡地旱地,并没有整齐的水浇田。
此时的田里长着些庄稼,但看的出长势并不好,一块块坡地里散落着几个年迈的男子和一些荆钗布裙的妇人。
连个年轻点的青壮都见不到,这让罗锋不由感叹这大业的日子越过越差了,虽然后世许多人在为杨广翻案,说他如何志向远大,说他如何勤政,说他的失败是因为那些贵族野心家们的反叛,可罗锋却想说,不管史书是否夸大了他的昏庸,可再伟大的帝王也不应当让自己的百姓过的饭都吃不饱啊。
如今自己到了隋朝,到了大业年间,还成了一个普通小民,他便越不喜欢杨广了,仅看着那些田地里的妇孺老人,他就知道这破败荒凉的小山村,其实就是大隋帝国如今天下的缩影。
“哥!”
远处一道声音响起,然后罗锋看到几个少年向他跑来。
有个少年跑的最快,一会功夫就冲到面前来了。
长的憨头憨脑的,脑袋尤其显得大,细腿大脑,身子很单薄。一张脸满是菜色,可眼睛却很明亮,头梳了两个髻,像是顶了两个角。
他欣喜的围着罗锋,“五哥,你回来了?”
一旁的三叔道,“可不是回来了,小六子,你看你哥给你们带啥好东西回来了,粮食,整整一挑子的粮食,有谷子还有米有面呢,今晚你有饱饭吃了。”
少年一听有饱饭吃,眼里闪光,猛的一吸溜,顿时唇上的两条长鼻涕又猛的吸进了鼻孔,吸完他还伸出巴掌狠狠一擦,完了那只手就要往罗锋身上摸过来。
看的罗锋一阵恶寒,连忙放下挑子闪开。
“小六,快帮哥挑一肩,这些粮食挑了一路,肩膀都压痛了。”
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吸溜着鼻涕的大头小子少年叫罗小六,也就是他同父同母的兄弟,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却营养不良长的跟个大头娃娃一样。
“哥,这些真的都是粮食,全是我们家的吗?”
“当然,快帮我挑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