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班上的同学,坐在后排,但是主动找她聊天过好几次,所以秦至书对她还是有几分映像。
那是个萌系的妹子,喜欢兔耳连衫帽和粉色系小裙子,不过今天倒是换了一种风格,一头短被拉直了放下来,脸上干干净净只涂了润唇膏,配上乖巧的白色连衣裙。
这是班会活动上秦至书交上去的“最喜欢的打扮”,并且这个活动就是由文艺委员含玉同学大力推动。
看来是利用权值别有用心啊。
秦至书点点头,停下正在整理书角的动作,道:“嗯,我也喜欢你。”
不过这一句“我也喜欢你”,无论是听的人还是说的人都明白,根本不是那个意思。
含玉一下子脸就白了。
这个回答,要么就是她没听明白意思,要么就是婉拒了啊。
考虑到秦至书的性格,这两个可能是各占一半。
鼓起勇气来告白,含玉的主动值已经见底了,现在听到这个疑似拒绝的回答,她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只是很失望地低下头,呐呐问:“秦……同学,你觉得我今天……怎么样?”
秦至书终于上下打量她,眼睛忽然亮了一下:“嗯,穿着很好看。”
含玉没有错过这个细节,终于感到安慰,重心跳起来,看来自己看到她“喜欢的穿搭”真的有用!她一定会努力做到秦至书最喜欢的样子!
“谢谢秦同学!”
含玉还想要说什么,忽然响起两声敲门声。
周牧歌背着包靠在门边,稍微靠着两只腿,可爱微笑着的眼睛睫毛上下翻飞:“至书,慢死了。——这位同学,你好啊。”
周牧歌今天穿着学院风的白衬衫,齐膝百褶裙,直长筒简约风靴子,又可爱又温婉的感觉,但化着淡妆的嘴唇朱红胜血,把整个人衬的媚起来。
秦至书站起来,立刻背上书包,向含玉说了声再见,立刻向她走去。
含玉呆住了,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小屁孩,憧憬着隔壁玉树临风的邻家哥哥,但是却不知道哥哥有一个会舞蹈的优雅的女友,一双美腿,又长又直。
现在她坐在邻居家里的沙上傻呆呆地流着鼻涕吃着冰淇棱,但是姐姐一敲门,自己就只能看着他们开开心心地聊天。
那么相配。
自己只是个邻居家的小屁孩。
你知道萤虫与皓月的区别吗?
就是她看向自己和看向周牧歌的区别。
含玉敏感地看出来这两个人的关系:当然,秦至书那种炽热直接的眼神根本就藏不住。
喜欢一个人,只要看她的眼神就够了。
她刚刚飞扬起来的心情忽然跌下谷底。
“那个学妹和你聊什么呢?”周牧歌和她走出走廊,就推开她挽着自己的手,皱眉问。
“没聊什么。”秦至书抓好她的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等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