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了其他人,他们还敢吹一吹这是王都那边的款,但来的是她们,他们就不敢了,这可是伯爵家的人,要是被现与事实不符,他们的脑袋都不够砍的。
魏薇也不懂普拉迪王都的流行,她只是在翻看过所有的布料后,看上一块大红色的毛呢布料和一块有金色花纹的细麻布。
学徒在一旁介绍道:&1dquo;这快毛呢是用最细的羊绒染色后编织成的,非常舒适保暖,而这块细麻布上面的图案全部是是用黄金拉成的金丝编织的,保证货真价实。”
毛呢的颜色是非常纯正的红色,而细麻布上密密麻麻的金线图案完全盖住了布料本身的颜色,几乎看不出细麻线的存在。那些图案也不是绣上去的,而是是用金线混合细麻线编织出来的,所以布料并不像一般的细麻布那么柔软,反而很硬挺,摸起来的手感更是不一样的。
两种布料都是颜色纯正又华丽的,加上造价高昂,确实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布料。
用这样一块布料给王后做衣服,哪怕不符合流行,也是足够珍贵的。
因为光是买一块大概能做一身裙子的金线编织的细麻布,就需要六百金币,如果欧洲贵族们穿的都是这样贵重的布料,那就难怪他们的衣服不会经常更换,一条用料珍贵的裙子哪怕损坏了,缝缝补补的还能继续穿个十几年。
不过虽然价格确实很贵,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花纹都很不错,所以魏薇也不讲价,直接就让学徒把两块布都包了起来,按照这两块布的大小,完全可以做两条不同款式的裙子,除了送人,她自己还能留一件。
毕竟是要结婚了嘛,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可以马虎,婚礼的礼服既然没办法做纯白的娘婚纱,那做一条《乱世佳人》里那种华丽的洛可可风的裙子也很不错的啊。
——而且用完以后还能拆了做其他衣服呢,和其他布料搭配一下,还能多做几条不同款式的宴会礼服。
自觉勤俭持家的魏薇暗自满意的点点头,完全没想到真的把婚礼裙拆了会不会不吉利之类的问题。
恐怕,别说费利克斯,连其他人都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的衣服是不会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的,时间上可能母亲穿的还会留给女儿继续穿,即使是王室衣服破了也是修补以后继续穿,因为那时候好的面料非常贵,好像有位公主有一条天鹅绒的裙子,制作的价格按照当时的物价换成现在的价格也是几十万英镑,这种衣服当然是要好好保养留给后代的!
本文的爵位系统主要参考英国,所以15世纪以前侯爵不是正式的贵族等级,而是和伯爵地位相同的特殊称呼,那时的侯爵称呼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所以我们的伯爵大人其实也可以被称为侯爵大人。
另外本文也没有子爵,子爵原本是法兰克王国的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6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第55章
老裁缝店里的那些高级布料实际上都是为郡内的贵族准备的,其中最大的顾客自然是威廉姆斯家主,魏薇之前购买的布料都是老裁缝带去城堡的样品,按照她的喜欢都是素雅的款式,那些华丽的,更符合贵族审美的颜色则比较少。
趁着这次出门,魏薇干脆多挑了一批布料,因为她想到既然要去王都参加王后的生日宴,那么她们三人的礼服也是要另外准备的。
虽然说最好是去王都的裁缝铺定制,那样才是更符合王都审美潮流的,但如果路上出现意外耽误了路程呢,如果是那样的话,恐怕他们就无法保证能在宴会之前做好礼服了。
所以保险起见,还是现在就准备一件,即使可能不那么符合潮流,但至少不会失礼于人。
除此以外,他们去王都之后说不定还会接到其他贵族的宴会邀请,即使不能每次都穿不同的礼服,但至少也要有两三套不重样的才行。
所以魏薇不仅买了给王后的礼服布料,还买了自己喜欢的,多洛莉丝喜欢的以及适合费利克斯,又符合她的审美的布料和毛皮。
她这么一挑,直接就把裁缝铺里堆积了许久卖不出的高级布料给挑走了大半,把之前分红的汇票花掉了一半,让旁边目睹了这一幕的其他客人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也乐得老裁缝嘴巴都要咧到耳后根去了。
他从来没想过能有这么大一的买卖,就拿那块用金线绣的细麻布,他咬牙买回来的时就没想过有谁能直接全部买走,而是觉得它很适合裁剪成小块制作衣服的花边和装饰,那样不仅能提高服装的档次,贵族们的接受度也更高一些。
而现在,魏薇直接把布全都买走了,虽然这让他损失了一制作费,但光是买卖布料的差价,他就赚了不少呢。
相信不久之后,萨丁森郡未来的女主人喜好奢侈,花钱如流水的消息也会传遍整个郡,再从那些商人的嘴巴传到其他地方去,当然,与此同时萨丁森郡的伯爵非常富有这件事也会传的沸沸扬扬。
魏薇可不管他们怎么想,她相信这次购物花出去的钱早晚还会赚回来的,而且高级面料仔细保养的话可是可以穿好多年的,既然是要自己穿的,又何必吝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