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这个太琐碎耗神了,不用你来,交给良玉,她素来细心,你接着忙施粥舍米这事。”陈砚松长叹了口气,“正好借着外出的机会,我要亲自实地查访梅大郎的踪迹,我希望这次能找回闺女。”
袁玉珠鼻头一酸,抓住水中丈夫的手,目光坚定,郑重道:“一定能找回的!”
忽地,女人噗嗤一笑:“说来,咱们都没给女儿取名呢,一直宝宝、宝宝地叫她。”
“本是想等她寻回来再正式取。”陈砚松眼圈也红了,笑道:“那咱俩就取个小名,对了玉珠,我记得当年去江州游玩,好像是个四月天,在哪儿遇见你来着?”
“大林寺。”袁玉珠微笑着答。
“对对对。”陈砚松随口吟诗:“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那年你到寺里祈福烧香,我则听老和尚解签,刚打开荷包捐香油钱,那银锭子咕咚咕咚就滚到你脚下了。”
“可不是,你直勾勾地看我,我还以为遇到了登徒子了呢,你也真是大胆,刚见一面就敢去我家求娶。”袁玉珠笑着白了眼丈夫,娇嗔。
“我若是下手晚了,你可就被刺史家的公子娶走了。”陈砚松得意洋洋,捏住妻子的下巴,重重地亲了口她:“咱两个是一见钟情,天定的缘分,谁都抢不走你。”
“不要脸,分明是你死缠烂打。”袁玉珠笑骂了句,柔声道:“咱们夫妻在大林寺结缘,那年桃花盛开,莫若女儿就叫……”
“陈桃花?”陈砚松脱口而出。
“俗俗俗。”袁玉珠戳了下男人的脸,笑道:“依我看就叫芳菲,仿佛都有股香气呢。”
陈砚松扁嘴:“你这也不怎么样,陈芳菲还不如陈桃花呢,要不……就桃桃吧,活泼又灵动。”
“行。”
此时,吴十三心里满不是滋味,自打陈二爷来后,他就平躺在房梁上,一动也不动,他不想看到陈家夫妻是如何共浴,也不想听他们俩耳鬓厮磨的夜话,就这般如死人般躺着。
直到底下的男女洗够了、说够了、离开了,他才如同获得生般,长长地松了口气。
吴十三攥着剑,从房梁跃下,借着屋里昏暗的烛光,他扫视周遭,炭盆里的火逐渐灭了,地上仍残留着未干的水渍,水池中漂浮着花瓣,他蹲下身,想摸一摸袁夫人洗过的水,可猛地想起这里头也有陈二爷的痕迹,他顿感恶心,立马撤回手。
扭头一看,小桌上倒着只敞口小瓷杯,杯口还有一点残留的女人胭脂痕迹。
吴十三心又狂跳起来,如同魔怔了般,往这个杯子里倒了酒,闭眼想着之前看到袁夫人往身上淋酒画面,他吃掉杯口的胭脂,喝了酒,原来是绍兴黄酒,苦中有点酸涩味。
这时,外头传来个中年妇人抱怨声:“二爷和奶奶哪儿都好,就是爱隔三差五地折磨人,你说在浴桶里洗多方便,非要到这水池子里泡,烧水、倒水,得费多少炭,弄得人大晚上不得好眠,还得给他俩拾掇战场。”
另一个妇人打:“又不是用你家的炭,你心哪门子的疼,多早晚你当了主子奶奶,你也享受。”
——“若是早二十年,以我的容貌,肯定能做奶奶啊。”
——“扯你娘的蛋,我的好嫂子,你就算投十回胎也赶不上二奶奶半分俏哪。”
吴十三在那两个多嘴婆子进门前,从小窗越出,离开了,走的时候,把袁夫人用过的那只瓷杯偷走了。
他今晚走过一遍陈府,故而轻而易举地找到出口,如同逃一般,飞奔在洛阳这个不夜城。
吴十三满脑子都是袁玉珠沐浴的样子,心里的邪火又生起了,蓦地又想起陈家夫妻相拥着说话,他们给女儿取了什么小名儿来着?
“桃桃。”
吴十三猛地驻足在一处逼仄小巷,他背紧紧贴在冰凉的墙上,嘴里喃喃念着桃桃,念着念着,忽然笑了,猛扇了自己一耳光。
这便是袁玉珠说的幸福么?有家、有挚爱,有女儿、有回忆……
曾几何时,他觉得在极乐楼做杀手便是最刺激恣意的生活,可就在这瞬间,他厌倦了纷争血腥,他想要有个家,亦或说,他想做陈二爷,拥有袁玉珠,哪个男人不想与她有床笫之欢?
吴十三又打了自己一耳光,“你也配!”
他觉得自己有些癫狂了,为什么不配?抢走就好啊。
可是……袁玉珠从见面伊始就瞧不上他。
吴十三将那只酒杯举过头顶,就着凄冷月光看,苦笑:“吴十三哪吴十三,你这种卑劣肮脏的人,真的不配。”
“不就是个漂亮女人么,说白了,不论美丑胖瘦,脱了衣裳、吹了蜡烛都他妈的一样。”
吴十三再一次打了自己一耳光,恨恨啐了口,握紧自己的长剑,朝秦楼楚馆聚集的方向奔去,不能在这样魔怔了,他需要找个女人,泄掉这股子邪火。
肯定会有女人比袁玉珠更美、更有味道,没错,是这样。
第12章
洛阳又有东京之称,侯门豪族到处都是,既为富贵之地,那“秦淮岸”、“烟柳巷”必不可少,百花楼便是最出名的销金窟,里头有十大花魁,据说个个貌若天仙,精通书画,多少权贵豪掷千金,只为换佳人一笑。
吴十三身上火大,心里火更大,直朝着那烟花巷奔去。
到了百花楼正门口,吴十三从袖中掏出那只瓷酒杯,大拇指轻揩着上面的纹路,他又想起袁玉珠了,想起她嫣红的唇轻碰酒杯、想起她将酒倒在光洁如玉的身上、起她泡热水澡舒服地轻哼声……忽地,男人眼神狠,扬手将手中杯用力朝地摔去,刺啦一声,杯子碎成数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