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凤悄无声息地被老爷在雨夜赶出家门,老头子吩咐下去,谁都不许迈出房门一步,也不许非议半句,尤其是老大家的,千万看紧了,别叫她随便出去,惹人笑话。
雨整整下了一夜,到天快亮时才停。正在万籁俱寂之时,街上挑担子的货郎出声惨叫,惊动了仍在睡眠中的人。
凤凤死了,在吴家大门口上吊自尽。她身上的红嫁衣一直在滴水,小脚直邦邦的,脸上的脂粉被雨水和愤怒的泪水冲刷干净,黑紧贴在惨白的侧脸,眼珠瞪得老大。
死不瞑目。
往事如烟,荒唐又让人刻骨铭心。
水渐渐凉了,好闻的兰花香气亦消散的无影无踪。时间过的可真快啊,不知不觉间,凤凤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沈晚冬摇头叹了口气,双臂环抱住自己从澡盆里出来。她用棉巾子将脸上的泪擦去,又把身上的水珠儿抹干,穿上素净的月白色棉袍,让小丫头进来将澡盆收拾了,随后从柜子里拿出元宝蜡烛和纸钱,朝着东边的方向点了三炷香。
正在倒水的春杏瞧见沈晚冬又在拜祭,慌忙丢下手中的活计,小跑出去将大门插上,回头嗔道:“我的奶奶,快把香掐了吧,若是叫老爷知道,又是一顿好骂。马上就过年了,何苦给自己个儿找气受呢。”
沈晚冬佯装没听见,仍一张一张往铜盆里烧纸钱,灰烬如同蝴蝶般翻飞,腾起的烟钻进眼里,熏得人忍不住流泪。自打凤凤死后,吴家惹上了人命官司,所以就将二爷的婚事暂且搁置下了。不过按着官府的说法,那吊死的女人系自尽,是个糊涂的,与他人无尤。
可怜呐,人都死了,还要背这种骂名。
二爷比老头子还稍微多了点良心,抱着凤凤的尸体狠狠的嚎哭了两回,私下里过来找她,给她强塞了包银子,嘱咐她交到凤凤家的姨娘手里,千万不要说是他给的。
回想到这儿,沈晚冬不禁冷笑数声。
还记得当时,她将那包银子砸在二爷身上,拧过身子不看他,恨道:“现在倒记起凤凤了?亏你舍得从李家小姐那里回来。”
二爷面有愧色,耷拉着脑袋,闷声说:“你是知道的,明珠她爹虽只是个县官,可她舅舅却是朝廷里的吏部尚书,眼看着就要入当辅的。我之前给凤凤说过,暂且休妻,先瞒过明珠。等将来我经过舅舅的提携,在朝廷站稳了脚跟,依旧把她接回来。我以为我们都说好了,可,可没成想她的气性这么大。”
“胡扯!”当时她就恼了,噌地一声站起来,指着这男人的脸面怒骂:“你仰仗裙带往上爬,为了那点子富贵,跟你爹一起做出这种无情无义的下作事,就算以后让你做官,你能给百姓当父母?”
二爷始终低着头,一言不,良久,他将手中的那包银子放到桌上,临走前叹了口气:“晚冬,我以为你懂我。”
这是他头一次叫她的名字,晚冬。
凤凤下葬后,那位李家的小姐就时常到家里来。她的派头极大,拿着千金小姐的款儿,如果吴家门前不拿水洗刷干净,不撒上香花汁子,就绝不下轿。不过能瞧得出来,这位千金小姐当真是爱慕二爷,晓得二爷因凤凤的事意志消沉,她竟也不恼,屈尊纡贵地下厨,给二爷烧饭做点心,百般体贴。
老爷自然是要好好巴结这位未来的好儿媳妇,每回见着李明珠,都要斟酌半响。既要拿出做公公的威严,让李明珠敬他;可又不能太刻板,让人家怕了他。难难难,得,还是在儿子身上下手吧。于是叮嘱二爷千万不要冷落了明珠,要爱护她迁就她,大丈夫嘛,能屈能伸。
一想到这些事,沈晚冬就忍不住呕。
在地上蹲了这半天,脚也有点麻。沈晚冬让春杏将铜盆收拾了,把地上的灰扫净。她走到梳妆台那边,拿起眉仔细描画,如今的她,已经没了初入吴家时女孩儿家的稚气,因常年读书抚琴,气质里有三分妩媚,七分温婉,比往年更明媚动人。
沈晚冬指尖划过侧脸,冷笑数声。而那位明珠小姐,顶多算是中人之资罢了,正如凤凤生前所说,有个当县太爷的好爹,真个比什么都来的强,脏事能做成有理的净事,你还不敢说半个错字。
所以对李明珠,她从来没好脸色。
李明珠虽说没嫁进来,可直接以吴家当家奶奶自居,从上到下全都翻了遍,家里的老仆人多数打了,而对于她,则“建议”老爷送回乡下老家静养。
第3章狼心
还记得李明珠特意带来了一套用各色锦缎拼缝的水田衣,几件精致金玉饰,笑盈盈地走上前来,道了个万福,说:我与嫂子一见如故,真真喜慕嫂子的品貌。只是嫂子毕竟寡居在家,这街里街坊闲言碎语就会多,恐对嫂子清名有污;再加上我与二爷成亲后,来吴家作客的官家贵人定会不少,到时候怕那起不懂规矩的羞了嫂子。莫不如……请嫂子暂且回乡里小住些日子,等我将家里打理齐整了,再派人接你回来。
这话说的可真周全,明明是要赶人走,偏生做出一副我为你着想的姿态。
每每想到此,沈晚冬的唇角都会不自觉地勾起抹讥诮的笑。凤凤生前说过李明珠手段颇高,是个不好相与的,果真是呢。
老爷子当初之所以让她住在眼跟前,就是怕她跑了,将来没有才貌俱好的女人骨头和他那个死鬼儿子合葬。现如今李明珠如此赶人,老头子是敢怒不敢言,于是私下里把二爷叫来,说:“明珠容不下老大家的,多半是因为这些日子你冷落了她,姑娘家都是要哄的,两句贴心的话灌进耳里,还愁不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