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刚说完,柱子就积极的接过碗把菜倒到自家碗里,还贴心的把空碗洗干净了再还给陈爱学。
“三叔你可真好,我好喜欢你和三婶啊。”
刚趁着换碗的空隙,他偷吃了一丝猪耳朵,那滋味儿,好吃得他要哭了。他都想去给三叔三婶当儿子了,有车骑有肉吃有糖吃,有衣服铅,又不骂他,日子美得赛神仙。
但是他不敢说,不然他爹娘肯定会打死他的。
对面的陈爱军家里也欢欢喜喜的,物资这么匮乏的时节,能得这么一碗上好的吃食,谁不欢喜?
把林若云夸得都不好意思,落荒逃跑了。
陈老爹和吴氏呢,嘴上说着人老了啃不动不愿意收,但儿子走后,两个人就把菜夹到碗里,出去晒太阳了。
农村吃饭有个习惯,喜欢端着碗边走边吃,遇上熟人就聊几句。
因此,就吃个午饭的空儿,周边几户人家就知道这家人又吃上肉了,还是酱肘子、卤鸡蛋,比他们平素吃得还有滋味儿,羡慕死人了。
没办法,经过这两个月的春种春收,各家的肉都吃完了。
***
饱饱吃过一顿肉,陈家人的面色都更红润了。
下午是小俩口一起出工,干得多,拿到了满工分,就提前下工回家。
晚饭是洋芋焖饭,就着卤菜吃,怎么都不厌。
还剩一些卤菜卤蛋,林若云叫陈爱学带给陈抗美。
出门的时候,陈爱学看着对面院里挂满整棵树的枇杷,颇为不舍。
“我这一去,又是一个月,等我回来也不知道这枇杷还能剩几个。”
都是邻居,彼此摘点水果吃还是行的,但进了城去哪摘啊?
林若云轻轻拍了他一掌,“去去去,就惦记吃的。”
“去吧,等我插完秧,就给你带一篮去。”
“真的?”
“比珍珠还真。”
“媳妇,你真好。”陈爱学感动,“我更不想走了。”
林若云不肯再哄他,一掌重重的拍下,“快走,挣钱去!”
等枇杷彻底变黄时,大队开始插秧了。
插秧前的一天,队长找林若云借自行车,要去县城食品站买猪血。
田里的蚂蝗太多了,一不小心沾人腿上吸血,又肿又痒,他把猪血倒进稻草和烂棉花扎成的草把子里,再放到每块田的出水口处,将蚂蝗引出来,队员们才能利利索索的干活儿。
不过也没法全都清理干净,插着插着就有人喊被蚂蝗吸住了,一个劲的挠腿,直喊痒死了痛死了。
林若云也觉得脚踝处有些痒,拿手去拍,结果摸到一根滑溜溜的东西,吓得她尖叫起来。
“有水蛇!”
这一下可惊着边上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