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沈明初的车开出小区之后,赵意眠在秋千架上坐了半晌,也了半晌的呆。
三天两夜的狂欢,沈明初和她都给彼此打上了足够多的印记,房间里到处都是她俩的气息,赵意眠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也会这样疯狂。
她以前看本子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会是那个躺着说“自己动”的人。
她现在有些品到了先结婚后恋爱的好处。
那就是当疯狂的念头来临的时候,不用担心对方拍屁股走人不负责的问题……
反正她们做的都是分内之事。
而借着夫妻这名正言顺的名头,她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想到这里,赵意眠舔了一下自己的牙齿。
糖吃多了,牙好像有些疼。
第41章革命友谊
作为一条母胎so1o多年的单身狗,赵意眠现在终于明白了谈恋爱的快乐。
身体的多巴胺工厂三班倒开工,时刻分泌个不停,想到那人的名字唇角就会不由自主地洋溢起微笑,连追文的读者都表示最近几章的糖度过高——
之前的小甜饼都是套路似的工业糖精,怎么今天忽然甜的真情实意还有点粘牙?
“意面不会是恋爱了吧?”有读者在评论区出疑惑的声音。
她虽然之前过微博,但赵意眠的微博关注人数寥寥,就连认证的橙v也是年少装逼时的自娱自乐,关注的人并不多,因此知道她结婚这件事情的人,只有几个。
本以为不会收到评论的读者,刚追完今天的第二章更,退出去一刷,好嘛,作者回复了,就三个字,简单干脆且直接——已结婚。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有一波隐形的狗粮,正冷冷的往嘴里塞。
都说食髓知味,以前赵意眠向往的是柏拉图式的恋爱,注重精神上的交流,然而和沈明初来了一次灵与肉的大融合之后,她现自己果然还是一个肤浅的人。
“我怎么那么不矜持……”
赵意眠将脸埋进沈明初在家常穿的衬衣里面,像个痴汉似的感叹道。
沈明初走得当天晚上,她就现自己好像得了肌肤饥渴症。
她闭上眼睛,梦里都是对沈明初的亲亲抱抱,睁开眼睛,醒来以后觉得心里像是有一千只爪子在挠一样,痒的要命——沈明初还不如不回来呢!
每每痛苦难熬的时候,她就会忍不住这样想到,明明之前虽然孤单寂寞,但还可以忍耐,现在她却像是个在沙漠里徒步了半个月的人,忽然喝了一口甜美的甘霖,于是从此对这股味道念念不忘,竟是比之前未曾得饮时还要煎熬。
偏生这种事又不好同人分享。
且不说她的同龄人大都是一群单身狗,就算有相关经验的,她问起来也尴尬啊。
幸好她在网上还有一批车极快的车友,不对,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