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有些面熟,又有一丝头皮麻。
写到一半他不肯再写了,把便利签和一起塞回他手里,拿过他手里的外卖就准备关门,就在那个瞬间,李诗平动了。
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臂,用门砰砰地挤压撞着他的胳膊。
孙向明骨头都要被挤碎了,从喉咙里出撕心裂肺地哀嚎。
黑衣人从四楼的天井一跃而上,窜进了消防通道里,厚重的铁门被推开,一个人立马软趴趴地倒了下来。
身上的衣服除了内裤都被扒干净了,指尖触上他的颈动脉,还有气。
脖子上有一个细小的针孔,应该是被药晕了。
来人不再耽搁,沿着消防通道向上跑,即将推开铁门到达五楼的时候,旁边的洗手间里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耳朵上挂了一只微型麦。
便衣!记
来人心里微微一惊,旋即,眼里蓦地溢出一抹狠色。
两个人撕扯着摔进了屋内,撞倒了玄关,外卖洒了一地,孙向明想叫,女人顺手抄起掉在地上的毛巾想去捂他的嘴。
到底男女力气有悬殊,孙向明回过神来,掐住她的脖子把人踹开,又反扑了上来把人摁在地上死死卡着她的喉咙。
袖子里的针管掉落在了地上。
李诗平的脸色逐渐变得青白,她徒劳无功地挣扎着,去掰他的手指,脑袋逐渐偏向了一边,偏头看见那支针管的时候,眸中突然迸出了一股强烈的恨意。
就是这股力量驱使着她,张开手指一点一点把针管摸进了手里,她在这个瞬间难免想起了第一次和丁雪见面时的场景。
她认识她比孙向明早得早的早。
那时候她是老师,她是她的学生。
那天她刚和丈夫吵完架到学校检查值日。
“李老师早”
“早”
“早”
……
学生们6续进校,少女扎着马尾辫一蹦一跳地走长街上过,彼时春光烂漫,杨花飞舞,空气里漂浮着细碎的尘埃。
眼看着就快迟到了,她还一会去揪朵小花,又会去抓一朵浮在空中的柳絮。
她眉头一皱,又看见她停留在了校门口卖煎饼的小摊上:“还不快点,要迟到了知不知道?!”
丁雪回过头来,不情不愿地摸了摸肚子,还是把钱放进了卖煎饼大爷的铁盒里:“爷爷,您帮我留着,我明早来拿”
大爷呵呵一笑:“行,小姑娘快去吧,别迟到了”
她背着硕大的书包踩着铃声往校园里跑,跑过她身边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把刚摘的那朵玫瑰花递到了她面前。
少女眼睛亮闪闪得,语气也脆生生地:“老师,你眼睛好红,不要不开心了,我保证明天不迟到啦!这朵花送给你,要多笑笑哟~”
那样天真明媚的少年人又有谁能不爱呢。
丁雪就以这样仓促的姿态闯进了她的人生里,一待就是数十年。
“你知道我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吗?”李诗平把针筒里的最后一点液体全数推进了他的血管里。
她说的平静,却又不可抑制起抖来,针管空掉的时候,她跪下来捂着脸哭了。
“是我,是我劝她结婚的,是我,是我……害了她,但凡我当时要是勇敢一点,她就不会遇到孙向明这个人渣,我们也就不会是今天的结局”
站在门口阴影里的黑衣人嘴唇翕动着,却终是什么都没说。
孙向明静静躺在地板上,口吐白沫,了无生机。
他死了。
丁雪死了。
李诗平也跟着死了。
她在黑暗里咽了咽口水,把舌苔底下含着的药片彻底吞下去,接着从自己兜里掏出手机,锁屏密码是她的生日,她多想再看一眼她,可是视线却逐渐模糊了起来,她以为是泪,溅在手机上的却是血。
她伸手把手机上的血抹干净,露出女孩子温暖的笑靥。
那是丁雪大学毕业后回到江城市一中教学的第一年,在莲池公园,那个清风夏夜荷香阵阵的晚上,她跟暗恋了数年的人表白。
她还记得那个晚上清爽的风吹乱了她的,她微红的脸和害羞的眼神,明明也是大人了,却紧张到手足无措。
李诗平在她俯身过来想亲她的时候没有拒绝,实际上手指早已紧张到攥紧了自己的衣角。
李诗平笑着笑着就咳了起来,血花四溅把屏幕打湿,她有些慌张地把手机在自己衣服上擦了又擦,最后用沾着血的唇角给了她最后一个吻,把手机放在胸前,缓缓阖上了眼睛。
记“李诗平!”黑衣人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晃着她的肩膀,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楼下传来警笛声,宋余杭跳下车,子弹上膛:“一组带人把一单元给我围起来,不许放走一只苍蝇,二组跟我破门抓人,若遇到暴力拒捕,直接开枪不用顾忌”
仿佛已经能听到刑警作战靴踩在楼道上的脚步声,他还是不疾不徐把李诗平放平躺在地上,从兜里掏出手套戴上,拿毛巾依次擦干净他扶过的地方,包括指纹、血迹和脚印,甚至是门把手。
快而又精准地清理好一切的同时,甚至还从李诗平的肩上捻下了两根头,最后小心翼翼地退到了门口,把空调开到十六度,轻轻阖上了门。
转身的那一刹那,宋余杭迈上楼梯,直接从后腰的皮套里拔出了枪:“站住!警察!别动,不然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