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挪了挪身躯,往他怀里钻,碎语般的模糊音浪自他胸口传岀。「那你就不要随随便便弃养啊……」
掌心一滞,复又轻缓拍抚,低低应了声:「嗯。」
虽说是她要养兔,但大部分时间,余妃——嗯,对,它依然叫余妃——都是邵云开在顾,喂食、梳毛、陪伴、照看……而她就是那种只负责陪小孩玩的不象话妈妈类型。
他们一同整治了一个和以前差不多的宠物房,把冷宫搬到这儿来。
假日清晨,从床上醒来,男主人还在睡,她轻手轻脚离开房间,梳洗完,将长盘在脑后,先到厨房为自己冲了杯咖啡,也为他打了果汁,做好早餐再到书房找本书,预备用来打今天的假日时光。
视线扫过排架,定在其中一本。
她记得这血红色的书封,印象太深刻了,想忘记也难——是他谎称有约、放鸟她的那天,看了整晚都看不完的那本书。
从书封推测,是一本恐怖推理小说,但氛围应该营造得很失败,他整晚闪神,根本没有融入过剧情。
她顺手翻了一下,不经意扫到书末蝴蝶页上的字痕。有些人看书时,会在书页前后注记当时的阅读心情,她哥也会。
意迟迟无语凭阑
情切切欲说还休
在一本刺激的恐怖推理小说上,写这种文艺爱情对白,你有考虑过作者的感受吗?
她有些想笑,又莫名想哭。
原来这就是他当时的心情,是他数度搁了书,怔忡失神望着窗外夜色,真正的心情。将书摆回书架,她步履轻巧地回到房内,就着床畔席地而坐,以臂为枕趴靠在床边,无声无息、目不转睛地瞧着他宁逸睡容,数着他一起一落的呼吸频率。
留意到男人呼吸频率的改变,清醒前一刻,先是探向身旁的位置扑了个空后醒来,偏对上她专注凝视。
「早安。」她给了他一记甜甜微笑。
「早。」他牵动嘴角,本能地起上扬弧线,一醒来便有好心情。
「我有没有说过,你长得很好看。」扬起纤指,轻轻描绘他的眉、他的眼、他每一寸五官容韵。
「……没有。」初醒的嗓,微哑,不知是因为她绵绵温存的眼神凝视,还是无尽多情的举动,心房一阵紧窒。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这辈子最美好的两件事,一是我二哥,另一个,就是生命中出现了你。」
「还有吗?」
「有,我说了很多,但是你都没听到。」
「什么时候?」
「我不要告诉你!」谁教他要走!谁教他不理她!她说了那么多,一边哭一边说,他还是走了,活该没听到。
如果玫瑰是爱情,那女人的小任性,就是被爱情娇养出来的、小小的刺,会让男人疼一下,但不会致命,只会让对方更专注地捧好它,不再将目光移开,轻忽大意。
「好,那就别说了。」他探手压下她,给了她一个早安吻。
不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他会用长长的一生,来听她究竟想对他说些什么。
云开说,晚上要回家陪她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