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没有契约精神,什么违反合同法,什么对原告恶言相向,实行网暴之类,害的原告抑郁症都犯了。
听的台下的粉丝义愤填膺,热泪盈眶,心疼自家偶像。
场面很是激愤,法官看向坐在另一头的被告,沐晴。
“被告,对方律师的指控,你承认吗?”
“我承认这是我的字迹。”沐晴自始至终都神色淡定,从容应对,“但,这一份合同是我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签的。”
一语石破天惊,现场一片骚动,这是很严重的指控。
南瓜粉再也忍不住了,跳起来大骂,“沐晴,你不要脸,卑鄙无耻,我们南哥是个好人。”
“保护我家南哥,姐妹们,大家一起上……”
法官皱了皱眉头,“肃静,再喧哗就请出去。”
板着脸的庭警看了过来,南瓜粉就算百般的愤怒,也不得不暂时忍住。
法官继续问道,“沐晴,你有证据吗?”
项映南面上是一脸的沉痛,像是被背叛的痛心疾,但心里冷笑,还证据呢,他都没有跟她直接接触,何来的证据?
都到这种时候,还在挣扎,不知死活。
“有。”沐晴站了起来,将合同翻到最后一页,“请大家仔细看看我的签名,是沐晴吗?不是,是沐睛,眼睛的睛,多了一……”
全场皆惊,不是吧?
法官拿着合同看了半响,神色非常复杂,人才啊。“不错,是沐睛,不是沐晴。”
说完这话,他将合同拿起来,投射到大屏幕上。
屏幕放的很大,大家齐刷刷的盯着看。
不提没注意,这个字太容易误看,但一提就现了。
真的是睛!!!
绝杀!全场都炸翻了!
第14章娱乐圈金牌经纪人(14)
项映南如被晴天霹雳砸中,猛的弹跳起来,“这只是误!不能说明什么!”
他的律师已经说不出话,不能说明什么?说什么胡话?
到底懂不懂法?签名不对,合同就不能成立,这是常识。
按理说,他作为律师不该犯这样的错误,但,他太相信项映南的手段。
哪怕最初时,项映南只给了他一份原始的电子版,没有沐晴签名的那一版,他也没有要求看纸版的合同。
毕竟,只差签名了,看都不看都不重要。
但谁能想到,会栽在这种地方?
等他拿到原件立案时,根本没有细看,这确实是最大的疏忽。
不过,栽的不算太冤,晴和睛写的潦草些,很难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