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长不短的头上全是草叶子,乱糟糟的顶在头上还有几根鸡毛,如此头顶仿佛鸡窝,还是那种刚经历了狂风暴雨的鸡窝。
浑身上下更是脏的不成样子,确切的说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不是草汁子就是草叶子,再就是土沫子,还有鸡毛。
安顺正在啃野鸡,这只野鸡不知道是怎么被它抓住的,死的凄惨,脖子耷拉在一边儿,身上的鸡毛被扯的七零八落,安顺捧着鸡,满嘴的鲜血。
洛书看到的正是这样一个安顺,一个狼狈不已,却信守承诺的安顺。
眼睛热,鼻子酸,洛书使劲儿瞪了瞪眼睛,将里面的眼泪给瞪了回去,这人是自己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前几天说是照顾他,其实何尝不是自己想有个牵绊?
一朝穿越,同亲人分别,来到完全陌生的地方,怎么可能立刻就适应?所谓的适应也不过是强装镇定罢了,说是照顾安顺,何尝不是给自己个无根的浮萍抓住一个支撑呢?有了安顺,她可以不停的告诉自己,她还有人需要,她还有个傻子需要照顾。
却没想到,这个支撑“傻”到这个份儿上。
“安顺,我回来了。”洛书的声音有颤抖。
正在生啃野鸡的安顺将鸡从嘴边拿开,裂开了全是血的嘴,扯出一个恐怖的笑容:“书,在。”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对不起。”不管安顺是否懂得,洛书还是为自己估算错误而道歉。
快步走到安顺身边,洛书从空间纽中拿出水和食物:“你先漱漱口,然后再吃东西。”
安顺听话的拿起水杯涑口,然后接过洛书拿出来的食物,狼吞虎咽的开始吃,洛家给洛书准备的食物都是软烂的,如此就更方便了安顺,他干脆也不怎么咀嚼,直接往胃里倒一样。
洛书没管安顺怎么吃东西,她拿起安顺放在地上的野鸡拿了起来,野鸡真的很惨,死的惨,脖子上的牙印清晰,应该是被咬死的,对此,洛书默默的汗了一下,被咬死的野鸡,哎!
然后就是身上的毛七零八落的,这没什么,还有就是鸡胸肉和鸡大腿都被安顺啃了一半儿,现在这只鸡,肉大概剩下一半儿。
扫了一眼安顺的进食度,洛书重低下头看了一眼手中这只还剩下一半儿的野鸡,洛书不打算浪费,还是做了吧。正想着呢,眼前又出现一只猎物,是一只兔子,完整的野兔。
洛书抬头看去,安顺放满了进食的度,将这只兔子拎出来的。接过兔子,洛书刚想开口,就见安顺从自己背后的草丛又划拉一下,又拎出来一只兔子,一只完了又一只。
这下洛书手中就有了三只兔子半只野鸡,将所有的猎物拎在手中掂了掂,一共能有二十五六斤,正好自己带来的东西也不够,这些做好了给安顺吃。
第2o章第2o章
野鸡和兔子加起来有二十五六斤,听起来不少,实际上去掉不能吃的皮毛还有里面的内脏脑袋等东西,剩下不了什么东西,将不能吃的都掩埋到土中,最后洛书也就得到了十六七斤的东西,还包括了骨头和心肝等物。
看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内脏和肉,洛书眉头紧皱,都说野味儿好吃,确实好吃,前提是那得会做,尤其是野鸡和兔子,听起来很美好,实际上那土腥味儿(腥膻味)十分重,尤其是兔子,做不好,那绝对下半辈子都不想吃兔子了。
这种悲惨的事儿洛书当然不会让其生,她手中没有高度酒等东西去除土腥味儿那就只能用原始的东西去除。
洛书开始满草丛找东西,葱姜什么的还是好找的,可惜葱并不能压制兔肉的味道,而姜又不太适合同兔肉通吃,兔肉性寒,姜则性热,同时吃下容易腹泻。
不能用姜,洛书眯着眼睛在草丛中找到了薄荷,薄荷是个不错的东西,这东西除了自己气味儿不错之外,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去除异味儿,最重要的是,这东西也是性凉的,不会同兔肉冲撞。
采集了大把的薄荷,洗干净,洛书将薄荷捣碎,然后将兔肉埋入其中,腌上,之后洛书开始处理内脏,内脏的味道更大,先用水焯一遍,里面加了不少的葱,然后也用薄荷腌上。
扫了一眼被安顺吃的七七八八的东西,洛书赶紧开始做肉,将薄荷全部洗掉,兔子肉也用水焯,最后,鸡肉和兔子肉是一起炖的,里面洛书放了很多葱。
锅子类似于高压锅,因此炖的度挺快,掀开锅子的时候,葱香味儿里面带着一丝清凉的薄荷香飘散出来,洛书用筷子夹了一点儿尝了尝,比较满意,鸡肉的味道全部去除了,兔子肉上还有一点点膻味儿,不过不严重,吃起来不讨人厌。
将锅子直接端给安顺,洛书又开始做内脏,一边做一边在心里琢磨,森林里面的东西越来越少,还是将安顺带回去比较好。
内脏的味道更重一些,不过洛书找到了几个小辣椒,直接爆炒,用的是野鸡肚子里的鸡油,缺少调味料,做的滋味儿比较一般,不过安顺还是吃的很满足。
脏兮兮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满足的神情,洛书有些惊讶,伸出手摸了摸安顺的胃部,鼓、鼓起来了?洛书瞪大眼睛,这还是她第一次摸到安顺胃部略鼓的情况呢,这是真的吃饱了?艾玛?天要下红雨了,真是难得。
洛书尝试着问:“安顺,你今天都吃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