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朋友今天五周年,约好了一起吃晚餐的。”小杨看上去很是高兴,脸颊都红红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你说过。”即鹿淡淡看他一眼,挽起衬衫的袖子,服服帖帖地卷起,抽出擦杯巾,开始一个一个擦拭吧台里摆着的冰球杯。
小杨倒是粗枝大叶,没有意识到即鹿的兴缺缺,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物件,献宝似的送到即鹿面前,神秘兮兮地开口,“我想,今晚向她求婚。”
闻言,即鹿才难得停顿片刻,抬了眼睛,看向他手中握着的戒指盒。
很简单的款式,中间嵌着一颗钻石,在吧台温柔的灯光下反射着温润而极富质地的光泽。
倒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爱情。
昂贵,美好,永恒。
即鹿知道,爱情其实不能用贵贱来形容,但对他来说,爱情的确是个很昂贵的东西,因为他一无所有。
当年,他还能靠着厚脸皮和年纪轻,攒下一盒奶糖,死乞白赖地塞进段从祯的车里,如今再做那样的事,就显得丢人且贱了。
现在的段医生事业成功,年轻有为,骄傲又轻狂,有什么礼物能入他的眼呢?
即鹿也没什么可给的。
只有一颗还算干净赤诚的心。
如果段从祯看得上的话,他倒也是很愿意给出去。
有些出神地望着那枚象征爱情永恒的戒指,即鹿也忍不住微微勾了唇角。
“祝成功。”他说。
“谢啦。”小杨嘿嘿一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压低了声音,八卦地说,“我上个月去买戒指的时候,隔壁专柜来了个带墨镜的,财大气粗的男人,一口气买了你猜几个戒指?十个!纯黑系列一套十枚全买了,吓死人了你敢想!我当时看得目瞪口呆,又不敢多看,怕别人觉得我没见识……真是人傻钱多……怕不是哪家千金差来买戒指哄小白脸的……”
小杨语气夸张,配上肢体动作,看得即鹿微微低头,淡笑出声,突然意识到什么,面上笑容骤然凝固。
纯黑系列……
好像是段从祯戴过的戒指。
第一次在这间酒吧见到段从祯的时候,他左手戴着两枚,都是纯黑的经典款,之后中指上的那一枚被祁然要了去,即鹿好不容易搞到手,又被段从祯拿回去了。
在自己手上洗了一晚上的戒指,他能不知道是什么款式?
十枚……谁这么有钱?
即鹿心里小小地好奇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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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渐渐入秋了,空气中却仍然弥漫一种燥热,冷气打得很低,即鹿习惯穿薄长袖,倒也不觉得冷。
自从手臂上留了针孔和鞭打的疤痕,他就很少穿短袖,总是笼着一件衬衫或长袖衫,薄且宽松,又加上他本身骨架不壮,看着整个人有些瘦削,微微低头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弱不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