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别人看来,她不过是在玩手机。
办公室里,大家都会摸鱼玩手机。
所以,这并不算什么罪大恶极的事。
无非是同事见她宁可玩手机也不帮忙,有些不爽而已。
但拿手机写小说就不一样了。
人心就是如此。
你跟大家一起摸鱼玩乐,大家并不会觉得有什么。
但你如果在上班时间摸鱼去写文赚钱,那就是另一个性质了。所有人都会跟乌眼鸡一样盯着你,各种嫉妒,稍后,就是流言蜚语套餐,送进领导的耳朵。
不出三天,全公司都会知道你上班时间写文赚钱。
甚至,就连领导都要来找你谈话,让你专心工作。
更有甚者,直接不谈话了,而是开人。
这太可怕了。
谭玉并不想尝试。
所以她在公司,就是扮猪吃老虎,每日早早努力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装傻在那按手机。
一天按下来,竟能写下六七千。
这字数,不说别人,就连谭玉自己,都吓着了。
这效率也太高了!
敢情以前自己浪费了一座金库啊?
要知道,就算是全职写手,一天也很多只写六七千吧。
网上一直流行一句说法:日更三千有肉吃。
也就是说,差不多,日更三千是一个作者的基本更量。
达到这个量,就算合格了。
日更六千,算是翻倍。
这种已经算是勤奋的作者了。
很多全职写手,也就写这么多。
如今看手机掐字的战果,谭玉突然觉得:还辞什么职啊?就这么干呗!拿着两份钱,却有着全职写手的更量,不要太美好么!
当然,谭玉并不会只满足于这么点更量。
从公司回来后,她每晚还会加班。
从回家开始,一直写到晚上十点多。
甚至,连陪萧凌的时间都不多。
好在萧凌也大度,对于这些事,并不介意。
她每日也有自己的安排:早上起来,出去锻炼身体,顺便在楼下吃个早饭。吃完早饭,就开始看小说和追剧。因为这个世界跟她的世界完全不一样,所以这世界的小说和影视剧,她都完全没看过。午饭依旧下楼去吃,吃完回来午睡。午睡完继续看小说看影视剧。到了傍晚,就出去买菜回来做饭,等谭玉回家。
用的钱,都是谭玉给她的——零钱。
好吧,这些钱,可是谭玉每个月留着生活的现金。
就怕自己放在手机里随便扫出去,才特地以现金的形式,存在玄关的鞋盒里。
萧凌以前在自己的世界,被父亲各种管束,没什么时间去看那些被父亲定义为“有毒”的文字或影视,后来,做了修士,每日都在抓紧一切时间苦修,自然也没时间来看这些小说和影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