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兵丁习惯四处征战,镇压土匪反贼,各个都算得上是身经百战,才这么几十人,连柄菜刀都没带的普通老百姓而已,就算看起来奇形怪状,胡言乱语如疯子,他们也毫不畏战,并有信心无损伤把他们击杀。
然而事实很快教他们做人,扑去的身影们即使手无寸铁,却如同个个力大无穷,手脚骨骼可随意扭动,指甲比猛兽爪子更锋利一般,竟在几个眨眼的时间内,或者将兵丁的骨头扭断、或者将兵丁身上划出比刀砍更严重的伤口,个个看起来都活不成……
倒是从县城里被武官招来挖掘泥石的壮丁们,明明吓得浑身抖,丝毫不敢反抗,奇形怪状的人们却没有攻击他们,但是,他们明明什么也没做,那些人却开始一个个变成了何家村那些人奇怪的样子,面无表情,双眼红,踮着脚尖向人群聚集……
眼看着自己这边护卫家丁一个个倒下,对方却不知怎么把那些贱民也拉拢过去了,而且这些人真的很怪,一点人样也没有,往常战场征伐,杀人无数的武官从没有过对鬼神的敬畏之心,现在看着这幅情形。
耳边莫名想起攻下这片土地,为了消减韦原人的数量,便于金人镇压而进行的入城先屠时,那死去韦原人对他们金人出的一声声诅咒,那时他对诅咒什么的不以为意,如果靠诅咒能胜利的话,云国也不会被他们攻破。
他那时更在意的是能屠杀多少韦原人,杀的韦原人越多,上面对他们的奖励越多,虽然他当时只是一个小头领,金国又只是部族状态,连自己的国家都没建立,没有什么明显的官职奖励,但是更多的美酒美食美人,是男人又怎么会不喜欢,还有更多的奴隶……
“我记得你,当初就是你带着两个金狗闯进我家,杀死了我的家人们,凌の辱了我的妻子女儿,能够再次见到你,我真是快高兴死了。”
就在武官因为那些诅咒声,莫名回想起十几年前踏入这片土地,凌虐屠杀的快意时,一个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
令他本能的侧头看向声的人,扭头看到的却是一个圆头正脸,面容黝黑,随处可见的贱民泥腿子脸,这张脸的主人正一脸诡异笑容,抬起右手慢慢向他抓来。
这种人在金国随处可见,攻进云国时不知杀了多少,他根本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又是在哪里动的手,不过只带着两个人行动的话,那是他比同僚更狠,敢于第一个对云国平民下杀手后。
上司把他提拔为小队内三人一组小组长的时候,距今已经十几年,好像是刚攻入云国数月,那时候直至升为小队长前,他都在哪片行动来着?
哦!对了,就是这一带,记得那个地方叫什么城来着?对了,好像是云宵府,咦!那不是现在更名为金宵府城的地方,也就是现在自己将要前往的地方吗?要不是这条官路出问题,他已经到了啊!
面对诡异的敌人,武官边神不守舍的想着往事,边本能的拔刀想要抵抗,谁知道就在他的刀即将砍到对方的手时,对方的手竟不知怎么扭曲成另一个角度,并且手指上忽然冒出足有一尺长的漆黑锋利尖爪,穿透了他的胸口,将他的心脏挖出来。
拿在眼前看了看后,递到嘴边咬了一口:“原来金人的心是红色的,一点也不臭,我还以为是颗臭的黑心呢!”
“不要……把心脏……还给……”亲眼看到这一幕的武官,迟钝的低下头,看到自己多了一个窟窿的心口,艰难的说道,直到亲眼看见对方把他的心脏吃了下去,那张脸竟从普通的贱民泥腿子样。
变成了一个模样俊秀,面白短须的书生文人样的人时,脑中正飞快闪过他一次次夺取他人性命画面的他,忽然想起了这个人,那是在他所在部族攻破云霄府时的事,他们小队长带着他们杀了那条街大量反抗他们的壮丁后。
让他们三人一组进入户家清理,那条街只是条南城的平民街,不是什么大贵族的府邸,也没什么油水,有油水的都给更高级的部落勇士、头领们占去,这些平民街只是上面漏漏手来安抚下面小兵用的,所谓清理,并不强迫一定斩尽杀绝,只是给他们一个小财的机会……
他带着俩手下闯进了文人的家中,看到了拿着把中看不中用的匕,菜刀,站在门口全身抖对着他们喊滚出去、滚出去的中老两个男人,和藏在堂屋门后的一个老婆子、一个比草原上女人温润漂亮多了的女人和一个小荷初立,充满青涩韵味的少女,还有一个刚会跑的小娃子……
然后……他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来着?哦!对了,他当时在想,自己在草原大漠吃草吹沙,想要娶个女人就要拼命,娶到的女人还是上头玩剩下,一点姿色都没有的老褶子皮,皮肤糙的像猪。
为什么这里胆子小的跟兔子似得男人却能娶那么漂亮的妞,生下的孩子也个个样貌一顶一的好?对了,是部落的头领说的,是这里的男人抢了最好的土地、最好的女人,所以享受着最好、最舒适的生活,他们只要抢回来,这些就都属于他们了……
他认为头领说得对,所以他对手无寸铁的韦原人举起了刀,所以他砍杀了文人的爹、娘,摔死了他的儿子,在血泊中、男人疯狂的嘶吼中凌の辱玩弄了他的妻子、女儿,三个人当时都获得了极大的快意。
那真是独一无二的快乐啊!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无论娶妻纳妾,玩弄多么美的女人,都没有那么快乐过,他那两个部下也这么说,还为了追逐当时的快乐,故意强抢有点姿色的民妇,当着她们的丈夫玩,后来在法初立时,被当作典型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