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
哈?干什么骂我?
这时一点红也已从洗手间里出来了。
他的表情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怪异,很是警惕地盯着桌子上的披萨饼。
楚留香:“?”
楚留香:“怎么了?”
一点红动了动嘴,说:“这便是……榴莲披萨?”
楚留香浑然不觉地不对劲,说:“是啊,快来尝尝!”
一点红:“……”
一点红警惕地后退了一步,满腹狐疑道:“你竟喜欢这味道?”
他这辈子简直从没闻到过这样难以言喻的臭气……原来这榴莲披萨,便是与那臭鳜鱼、臭
豆腐之流的东西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其间又多了几分无法忽视的软烂甜香,倒是令这股子味道更有……攻击性了。
一点红的口味清淡,平日里又极爱干净,哪里肯吃这样的东西?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明所以:“这东西有什么不对劲?”
他看过那家店啊,月销量看起来挺高的。
一点红木然地说:“对我来说太前了。”
前二字,也是现代用语,昨天上街时听到的,结合语境也很好理解,一点红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用不上这个词,没想到用在此时此刻……还挺合适。
由于楚留香的鼻子有非常严重的毛病这件事,一直到《大沙漠》的结尾处才揭晓,一点红根本就没看到那里,故而对此事分毫不知。
楚留香十分之不明所以,于是他决定自己尝尝看。
这榴莲披萨之上还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可以拉丝的东西,也是他从前没见过的,他拿起一片,送入口中,然后……然后他的表情就僵住了。
一点红:“?”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说:“我现在很庆幸……站在这里的不是小胡。”
小胡,也就是胡铁花,是楚留香自小就认识,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情商非常不错地接茬道:“为何?”
楚留香道:“……因为他肯定会笑破肚皮的。”
他肯定会说:对啦,这店用你的名字,岂不是实在对味得很?老臭虫啊老臭虫~
一点红无可无不可地哼了一声,说:“我去煮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