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quo;不愧是我们,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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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靼城混乱了一整夜,那些马戏团的员工们拼了命的到处抓动物。
老虎狮子这样的大型猛兽还好说,鸟类和猴子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
一夜之间,这个火圈马戏团几乎是赔得底朝天。
佣工少年对他们来说是附加品,但如果没了动物,他们就真的没有可表演的节目了。
&1dquo;哒哒哒——”
靠近外围的平民混居区,一匹高大健壮的人马在街道上快奔跑着。他的蹄子有规律地踏在地砖上,度飞快,一路出清脆的声音。
身后还跟着一匹一看就不好惹的巨狼。
已经接近半夜,路上根本没有行人。
元菱骑在哲罗姆背上,他们在破坏了马戏团以后就快逃离了,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
只是,骑马、和骑人马。
这感觉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区别就在于她根本不知道该扶哪里!
驯养过的马匹有缰绳。但是人马的上半身是成年男人,还是没有衣服的那种!
缰绳、缰绳要套在哪里?
元菱一直在僵硬地保持身体平衡,她努力思索着。
脖子上?那会勒死的,不合适。
嘴里叼着?
元菱幻想了一下哲罗姆脸上套着缰绳,口中含着马嚼子两眼泪汪汪的模样,默默摇了摇头。
太不人道了。
她竟然没有想到一个解决办法。怪不得半人马族从不驮人。
三个人的奇怪组合疾驰了一段时间,最后缓缓停下。
纯白色的雄性半人马缓缓踏了踏蹄子,犹豫道。
&1dquo;天使小姐,其实&he11ip;&he11ip;可以抱住我的腰的。”哲罗姆有些羞涩地说。
他的腰身劲瘦,和马身连接的部分长着绒毛,一直蔓延到人鱼线的位置。属于男性的躯体肌肉结实,其实手感很不错。
作为出了名绅士的人马族,他绝不会让任何一位女性掉下来。甚至&he11ip;&he11ip;他已经在脑内幻想了将来带她去往世界各地的山川玩耍。那一定会很棒。
元菱扶着他的胳膊跃下马背,叹了口气:&1dquo;我叫元菱,不姓天也不叫使。”
&1dquo;不过还是多谢,听说人马从不让人骑乘,辛苦你了。”
哲罗姆立刻转过来,激动地踏起蹄子:&1dquo;一点也不辛苦,是我该谢谢您救了我和大家!而且您很轻,一点也不重,想骑我多久都可以&he11ip;&he11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