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女巫说过,在伯爵的书房里有一些书籍记载了祭台的布置方法。
沃姆曾经说过,书房里所有的书全都长在他的脑子里。
有了沃姆就不用去书房了,他是一座移动的图书馆,只要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就能查阅所有的书籍。
做生意要向赫尔墨斯献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是正确打开图书馆的方式。
在卧室里摆上一张平整的桌子,在桌子上铺一块干净的白布,摆上七根蜡烛,两根蜡烛象征带着翅膀的帽子,一根蜡烛象征着钱袋,四根蜡烛象征着一双带翅膀的飞靴,七根蜡烛的整体造型要和赫尔墨斯的双蛇杖一致,沃姆娴熟的摆出了一个看似古朴实则复杂的祭台。
祭品是一杯酒和一块熟牛肉,祭祀赫尔墨斯一定要用熟食,并且要将祭品焚化。
趁着沃姆祈祷的时候,曼达细致的观察着祭台的布局,每一根蜡烛的间距和角度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单靠视觉记忆肯定会有偏差。
烛油流在了桌布上,曼达眼睛一亮,这块白布正是复制祭台的法宝,得找个机会把它偷出来。
祭祀结束,沃姆立刻收掉了祭台。第一位客人还等在大厅,他早就等的不耐烦了,可诱人的酒香让他迈不动脚步。
曼达搬来了两个空酒桶,上面铺上一块木板,这就是酒桌。
再搬来一个空酒桶,给客人当凳子。
他给客人倒了一杯葡萄酒,开价十五个铜币。
“十五个铜币?”这位牲口贩子差点没跳起来,“这足够我在镇上的夜梦酒馆里喝上三杯葡萄酒。”
“是么?”曼达轻蔑一笑,“夜梦酒馆,多么好听的名字,快去那里喝酒吧。”
他准备收了杯子,虽说第一单生意很难得,可曼达不想自降身价,更不打算强留客人。
“等一下!”闻着那香味渐渐远去,牲口贩子实在舍不得,他咬咬牙,数出了十五个铜币放在桌子上,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
这一口喝下去,就停不下来了,他一连喝了六杯,直到掏空了钱袋里的铜币,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酒杯。
破开一个银币?他实在舍不得。
“等做完了生意我再来。”舔干了嘴唇边的最后一滴酒,牲口贩子一步一回头走到了门口,曼达喊一声道:“再喝一杯吧,我请!”
牲口贩子一溜烟跑回了酒桌前,擦着口水看着曼达为他倒上了满满一大杯。
“你真是个慷慨的孩子!”牲口贩子抿了一小口,仔细回味着徘徊在口鼻之间的酒香。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曼达问道。
“莱蒙镇,抽纱城外的小地方,你肯定没听说过。”
“为什么不去抽纱城做生意?那里的集市要大得多。”
“抽纱城做不了生意,纳尔斯侯爵正准备和蒙奇克侯爵开战,牲口都被侯爵征走了,一个子都不给,这几匹马是我拼了命带出来的,只盼着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全靠着全靠着这点钱活命。”
纳尔斯侯爵又要打仗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消息,该尽释前嫌还是趁火打劫,要看伯爵如何决断。
喝完了这杯酒,牲口贩子满怀期待的看着曼达,确定曼达没有再请他喝一杯的打算,这才拿起脏兮兮的帽子和马鞭走出了酒馆。
曼达送到了门外,看到了拴在门前的五匹马和两个赶马的奴隶。
“这些马要多少钱?”
贩子拿马鞭指着一批高头大马道:“这是水仙城的大马,五十个银币。”
曼达用斗鸡眼看了一下,这匹马价值四十三个银币,走了这么远的路,适当加价也是应该的。
“那两匹是我自己养大的农马,一匹只要十六个银币,那头是奔狼人养大的矮种马,别看个子小,力气大得很,吃的不多,还不挑食,要二十一个银币。”
这是个还算诚实的商人,加价都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他没有介绍最后那匹马,那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病马,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好几块,还生了好几块黏腻着血肉的皮癣。
曼达盯着这匹瘦马看了一小会,两个金币出现在了眼前。
“这匹马要多少钱?”
“这匹马……”贩子吸了口鼻涕,他在寻找合适的措辞,“这匹马也是好马,它可能,生了一点病,但绝对是好马……”
“就问你多少钱?”
“呃,这可怎么说呢,孩子,这种事情你能做主吗?我可不想被你的家人误会,你只是个孩子,我不想骗你……这的确是好马,就是生了点病,如果你肯买下那匹大马,这匹马我就送给你了。”
“我不要大马,只要这一匹。”
贩子不想欺骗曼达,可难得有个机会能把这匹马出手,思忖再三,他开出了价钱:“三个银币,它归你了,你可以把它做成咸肉,酒馆都卖咸肉不是吗,这匹马至少有两百磅的好肉。”
“成交!”曼达没再还价,掏出三个银币塞到了贩子手上,他还有些担心会遭到赫尔墨斯的制裁。
赫尔墨斯貌似很忙,这次并没有难为曼达,贩子临走前嘱咐了一句:“别养太久,我不知道这家伙还能活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