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信提着裤子凑个脑袋在一边看,雪里把打火机交给她保管,她贴身那件背心,奶奶给缝了个兜,是用来装压岁钱的,虽然通常都是角角钱。
在车上的时候她们清点财产,两个人加起来有三十一块五,分成两份,起先各自放在鞋垫里,后来想到万一鞋掉了呢,于是改放进袜子里,踩在脚底板。
“这个保管好,这个很有用。”雪里叮嘱。
春信赶紧把打火机收进她的兜兜里,幸好还有兜兜,她的书包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柜子里还找到一件长满霉点点的大校服,雪里也塞进书包里,拉好拉链背在背上,靠墙坐着。
天黑了,春信在她身边躺下,看到那个书包,问:“这个人去哪里了。”
九年级,怎么也得十四五六了吧,雪里说:“不知道,可能被弄去挖煤,或者烧砖,也可能要饭,还可能已经死了。”
春信半懂不懂,搂着她胳膊,眼睛出神看着某处,半天才说:“希望他没有死。”
她们在狗肉馆后面的砖房里住了三天,下车那天看见的女人已经走了,之后都是男人来送饭,舍不得送狗肉了。
人不吃饭就会死,何况是这么小的小孩,死了就卖不了钱,所以虽然没肉,却也能吃饱,饭菜都是鲜的,每天还有人负责倒屎盆子。
对伙食春信还是挺满意的,她闻不得狗肉味儿。
砖房外面的院坝里每天都杀狗,被杀的狗都不叫,笼子里的叫得厉害,满地的血水,被塑料水管全冲到沟里去。
春信脸贴在窗缝上,腥气一股股溢过来,她憋着气还是丝丝缕缕渗进肺腑,胃里犯恶心,觉得眼花,头疼。
“别看了,回来吧。”雪里轻声唤她。
春信拖沓着步子回到她身边,抱着她胳膊躺下,“呜呜呜”哭起来。
从来到这里,她每天都在哭,常常站在窗前,咬着牙说:“我要记住这些人的脸。”
法无禁止即自由,狗不是濒危物种,开狗肉馆、吃狗是不犯法的,但卖小孩犯法,雪里说:“他们会遭报应的。”
春信问:“什么报应?”
雪里说:“这辈子杀狗,下辈子变狗。”
“不要。”春信说:“狗狗那么可爱,我想让他们变苍蝇,变大蛆。”
“嗯,他们就是。”
第四天上午,送饭的人提前来了,雪里猜测,他们应该是找到买家了。
果然,太阳在头顶的时候,她们被押上一辆红色面包车,还是那个关狗的笼子。
雪里一直背着那个大书包,倒也没被抢走,车门“嘭”一声被砸上,春信脑袋紧挨着笼顶,朝着院坝里狗笼的方向。
车子开走了,她坐在雪里身边低声哭泣,喃喃:“狗狗,狗狗……”
雪里摸摸她的脑袋,“我们救不了所有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