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林飞的本尊还是分身,其实是没什么分别的,真要等到日后融合的时候,很难说是本尊融合分身还是分身融合本尊,也只有最终融合之后,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林飞!
而且,就像是购买了保险一样,不论是林飞的本尊还是分身,就算其中之一因为意外陨落了,但是林飞却还是存在的,相当于林飞一下子变成了双人双命!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目前整个昆仑界唯有林飞一人!
修炼出分身之后,不仅仅是让林飞在修炼之途上踏入了快车道,还将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大门在林飞的眼前除除打开!
修真世界,绝对是无奇不有!!!
林飞上一世也曾经成为过红莲火的宿主,但是他当时的实力还达不到修炼炼神分身大法的程度,自然也就没有得到红莲火的传授。否则的话,真要是能够修炼出分身来,那么林飞上一世的命运也就会有所不同了。
拥有分身之后,林飞能够做的事情无疑会更多,而这样的真相一旦揭露出去,就算用“奇迹”这样的词语也无法形容了吧?
唯一留在本尊身上的法宝,也就只有易-容-面-具了,因为林飞还要凭借这件异宝化身为虚行远,也只有这样才能够随着远征军远征。
至于林飞的分身,则会以林飞的本来面目现身,继续着在昆仑界的天才传奇!
当然了,现在的林飞为了掩藏行踪,还是要先易容为剑十三的样子,然后才由本尊与分身互相击了一掌,算是自己给自己鼓劲,最终将各自踏上不同的奋斗之路。
现在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也应该继续去创造传奇了。
当下林飞的本尊与分身,一起从水下洞府中潜出,返回到了海面之上。
接下来,本尊与分身就要分道扬镳了,本尊将以剑十三的面目前往归墟岛上转一圈,从而斩断一切暴露身份的可能,然后再以虚行远的身份回归宇宙军。至于分身,则会以林飞的身份暗中回归沧海学院。
只要林飞和沧海学院不主动公开虚行远这个身份是虚构出来的,那么林飞的本尊自然还可以继续利用虚行远这个身份在宇宙军中厮混。
说白了,沧海学院与宇宙军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等的,这才使得虚行远这个身份能够完全被林飞所利用!
虽然本尊与分身各行其事,但是彼此之间的心神却是相连的,并没有因为时空的拉开而有所中断,这也给予了林飞一种极为奇怪的体验,就像是每时每刻都有两副画面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样。
好在林飞的心境修为足够强大,否则的话只是这种特殊的感觉,就足以刺激的他精神产生分裂了。
此时林飞本尊正化为剑十三的模样御剑飞行,向着归墟岛的方向直飞而去。
林飞既然是以剑十三的身份行事,那么他展现出来的修为境界也就只能限定在筑基高阶了。
以这样的修为境界,还不足以坚持到直接御剑飞行到归墟岛上,但是林飞飞行的方向是向着常规航线而行,只要在航线上碰到前往归墟岛的船只,大可以搭一个顺风船。
御剑飞行了数个时辰之后,天色已经渐黑,此时林飞已经飞行在一条常用航线的上空,而且在他的目光范围内,出现了一艘正在航行的大型商船。
商船上打出来的旗号很杂,说明这是一艘由数家商行联合租用的大型商船,这在前往归墟岛的航线上是十分常见的。
归墟岛垄断了昆仑界海6之间的所有交易,与归墟岛有生意往来的商业行为实在是太多了,而一些实力不是太强的商家联合起来与归墟岛做生意,绝对是一种常态。
反正归墟岛是昆仑界的八大宗门之一,属于股票市场上的蓝筹龙头股,做生意向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倒也用不着担心归墟岛会店大欺客。
当下林飞收起飞剑,向着大型商船落下,也就在他靠近商船的时候,商船上飞起一名修真者的身影,向着林飞迎了过来。
这名修真者同样有着筑基高阶的修为,如无意外的话应该是商船上雇佣的安全人员了。
迎向林飞的这名修真者很是客气,远远就向着林飞拱手一礼,朗声道:“这位道友请了,不知靠近过来有何贵干呢?”
别看这位修真者说话很是客气,但实际上却极为警觉,正严防着林飞会有什么不友好的举动。
这样的防备实属正常,因为海盗的存在,海上航线向来都不太平,别看林飞是孤身一人,谁知道他是不是与海盗有关呢?有所提防也是应该的。
林飞也知道对方在顾忌什么,当下将气息全都收敛起来,以示意自己并无恶意,然后坦言相告对方自己是散修,出海时有些准备不足,现在为了前往归墟岛,想挡一个顺风船,至于船费则会按规矩给足。
在确认林飞并没有恶意之后,迎向林飞的修真者通过传音方式与船上的人暗中商量了几句,最终同意了林飞搭顺风船的要求。而且,这名修真者还向林飞起了邀请,问林飞愿不愿意充当临时佣兵,这么一来不用付船费就可以随船前往归墟岛,还能够借此机会赚上一笔。
原来,这艘大型商船出之前走的太过匆忙,雇佣的安保人员有一些人手不足,现在距离归墟岛还有较远的距离,而林飞又有着筑基高阶的修为,真要能够临时雇佣的话,也算是加强了安何的力量。
对此林飞自然是不会拒绝的,反正散修向来是什么事情都干,充当临时佣兵也算是业务对口。再说了,做为一个半路搭船的顺风客,如果不借此机会融入到团体之中,只会始终被提防着。
大型商船上的商家们并没有与林飞见面,与林飞商谈条件的是船上负责整体安保工作的一名金丹期修真者,最终双方商谈甚欢,林飞也得到了一个还算是不错的雇佣价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