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前面五场完胜的战斗,魔羽腾龙族数百万大军,从副统帅烈至下,对辰寒可谓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是战争吗。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是战争的潜规则,就算用兵如神损失比对方小很多,那也总得有些损失吧。
可是,他们斩杀了敌军将近16oo万,自家这边连一个死人都沒有,受伤的也是微乎其微,如此结果让敌人情何以堪,让有军神之称的烈情何以堪,烈甚至觉得自己多年建立的光辉形象,在辰寒面前一夕化为乌有。
完美。
这是辰寒给大家的共同印象,军事才能就不用说了,事实摆在眼前,更让人震惊的还是个人实力。
从战斗力上來说,很多人都能看出來,他也就比烈强出一筹,然而在实战中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他那些层出不穷的特殊能力,让他在实战之中表现出的战斗力,比烈强了不知多少倍。
连战五场,单单他一人斩杀的斗皇和法神,通常有达到总数量的五成以上。
血雾一现把一群尾追的斗皇和法神笼罩,不到一分钟血雾散去,数十上百名顶尖高手全部死光光。
这是什么能力。
至少,这些多來自坎帕帝国的精英斗皇和法神,如果几十上百个对付烈,一个冲击就能让他魂飞魄散。
除了惊人地军事指挥能力和实战中的战斗力,他的个人魅力甚至在前两者之上。
他能在极短时间内,跟那些对他不服的魔羽腾龙族族人打成一片,让数百万大军士气如虹,让他们愿意为他去死,甚至于,参与这次战争的其他高层,毫不怀疑时间久了,就算辰寒要去攻打魔羽腾龙族王城,这些军队也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他。
这就是个人魅力,只要有相处的时间,只要沒有对立的矛盾冲突,跟他在一起久了,就会莫名其妙的愿意接近他、相信他、依赖他,最终对他产生不可动摇的信念,愿意为他赴汤蹈火。
为什么。
因为他自己先做了,就像身为三军统帅他亲自把敌人引过來,就像在战斗中他身先士卒斩杀敌寇。
更重要的是,他沒有上位者的架子,他跟大家兄弟相称,他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到,身份卑微的自己也受到了重视。
“老大,要不……咱们先喝一杯,”
军中一个小喽啰跑到辰寒面前,怀里抱着个酒坛子,现在大家都不在称呼他元帅,而是统一的称呼老大。
“你这酒沒味道,女人喝的,”辰寒嘿嘿怪笑。
“科博,老大喝惯了烈酒,可不习惯你的糖水,哈哈……”
“切,你丫想喝我还不给呢,”
小喽啰对几个嘲笑他的家伙翻起了白眼,然后舔着脸对辰寒献媚:“那要不……老大把那些好酒贡献一点出來,给咱们这帮小弟解解馋,嘿嘿……反正您也说了,敌人还要两天才能过來,”
辰寒撇了撇嘴,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看到你丫抱个酒坛子过來,就知道沒好事,”
“嘿嘿……哪能呢,谁让你是咱们老大……”
“行了,每人一小杯,这酒多贵你们知道不,几百万人呐,一人一杯……老子哪天非得去卖裤头了,”
“元帅,你看他……太不像话了,”
看到一大群人疯疯癫癫的冲上去讨酒,看到数百万人嗷嗷叫起哄,絮都快被搞得疯了。
作为副帅的烈,不可能一直留在那里陪瑞拉德‘切磋’,早就被其他人接替了,随军过來这边埋伏最后一路大军。
他古怪的看了絮一眼,苦笑道:“不像话,先不说以他所取得的成果,咱们谁都沒资格说什么,而事实上正是他这些咱们看不习惯的方式,将整支大军前所未有的团结在一起,可以说,短短一天多的时间,他在军中建立的威望,已经过我数千年的努力,这种能力比他的指挥才能和个人实力还惊人,你无法想象,如果有更多的人向他身边聚拢,那会是一番怎样的场面,”
“切,我可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疯疯傻傻沒大沒小的么,跟一群士兵打打闹闹,一点都不注意身份,”絮不屑的说道。
“是吗,”
烈的眼神更加古怪,以他的阅历岂会不明白,絮公主心里在想什么,恐怕早就得意坏了吧。
她压根就是故意装给别人看的,故意挑辰寒的毛病,实际上不过是小女儿心性,好像对别人说:看,这就是本公主喜欢的男人,了不起吧。
“打完这一仗再跟你们喝,老子的酒都快被你们喝光了,”
打了个招呼辰寒总算从人群里脱身,身形一闪到了烈面前:“元帅,晚辈想请教您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