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原来是杂兵!”战士们笑着大吼,士气大振反扑回去。而布雷顿看着王强悍的背影松了口气。
他太强了。
善于被眼睛捉弄的人类只见到了他的俊美,愚蠢地忽视这位王者的诡异恐怖能力。
所有因为外貌和常理,轻视约法尔·孟菲斯的人,终将在他手中被掌控!
因为这位王,可是在常理之外的人啊……
……
“什么?巴尔特这么快就战败了……开玩笑怎么可能!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约法尔·孟菲斯又不是怪物!”
“他他妈就是个怪物、魔鬼、邪神!巴尔特是下埃及第一战士,可他瞬间——我只眨了个眼那个法老王就敲断了他的胳膊!他们已经快要赶到这个小镇……妈的妈的,我要回沙耶殿下那里去,我才不要待在这个鬼地方!”
沙耶派来的人手惊恐地骂着脏话,满头冷汗掉头就走,把酒馆房间甩出好大一声响,酒馆夫妇脸色苍白,眼中燃烧的火苗噗地熄灭。
“怎么办?”女人望着丈夫,声线颤抖,“我们也逃吧,法老王要来了,他一定会把我们都杀了的!”
男人摇头,有些呆愣,“我不信,我们精心准备这么久,最后只是个笑话?”
“那有什么办法?!谁知道巴尔特嘴上吹的好听,实则这么弱!什么第一战士,呵呵呵,失败了就拿该死的法老王当借口,娘们一样的法老王还不是靠他身边的亲卫,反正我们不能死,盗贼就扔在这里拖延,我们快走!”
女人拽起萎靡失魂的丈夫,匆匆从房间摸出有备无患提前准备好的行囊,抓起脖子挂着的哨子用力吹了两声,下楼就跑。
一些客人和酒馆的伙计,听到哨子声响猛地站起来,沉默迅四散而去,眨眼只剩真正地客人目瞪口呆望着空旷的酒馆。
小镇外面和酒馆里面生的事,贝斯一概不知。
不过他也要收拾好,跟阿兹离开这里了。
贝斯不想回到约法尔身边,即使那可能是令他一生无忧的好选择,但想想现在他这幅模样,再加上之前约法尔对他做的和说的那些话,贝斯心里难受的不行。
反正它不想在跑去热脸贴冷屁股,眼巴巴找虐了,谁爱去谁去!
“每当太阳开始落下,我就能变成人身,在猫和人中间选择,可每当太阳开始升起,我必须恢复成猫的模样,休息一段时间。”
贝斯揪着自己的小尾巴,坐在桌子上晃着双腿,看着阿兹忙碌收拾。他叹息,他这具身体本质上是月之女神的使徒,夜晚和他息息相关,也有很多约束。
“行啊,晚上你也能变成猫,多好!”阿兹挑挑拣拣扫出没用的小玩意,戴上自己的盗贼装备,然后打包背在身上,“你放心,我和我师父都是好人,他老人家说过,我们只偷东西,不杀人。以后咱俩合作,专门偷那些变态贵族,嘿嘿,没准儿游吟诗人还会传颂我们的‘英雄事迹呢’,唔,收拾差不多,咱走吧。”
“好。”
贝斯跳下桌子,尾巴垂到小腿,尖儿还打着卷。
阿兹提醒了他一句,贝斯才想起来,赶紧把尾巴塞进宽大束腿灯笼裤里,然后头裹上纱巾绕了好几圈,只露出眼睛,才冲阿兹比划个出的手势。
两人离开破旧小旅馆,走到大街上,这是贝斯第一次以人类的角度身上古埃及的城镇,莹绿眼睛着光,对每一个小摊都好奇不已。
很快,他随着阿兹来到了小镇的大门,不知道是不是阿兹的错觉,今天出城的旅人好像特别多,太阳已经快要下山,半隐半现露出一块,烧红了天际的云彩,带来美丽地沙漠晚霞。
贝斯和阿兹正在门口跟懒散地守门士兵出示通行证的功夫,轰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仿佛有百万大军冲杀而来。
贝斯和阿兹,还有好多人或诧异或惊慌的看过去,这一眼,贝斯就看到了最前面,骑着黑褐战马的男人,对方一身耀眼的黄金铠甲,毫不逊色神明的美丽容颜,以及那双冰冷无情的冰蓝色双眸,毫无疑问地,这个男人就是约法尔·孟菲斯!
埃及的统治者,这片大地的主人。
贝斯:“噗——咳咳咳卧槽,约法尔怎么来这里了?!”他眼珠子差点掉出来,口水呛的自己咳嗽不已。
阿兹以为是他偷的那个倒霉贵族追上来了,同样紧张转身,拉住贝斯快小声说:“我的妈呀,快低头,我之前偷了一个贵族的东西,就是把你顺便带回来那次,一定是他追上来了!”
贝斯:“……你特么偷啥了啊。”才能让法老王都追杀你。
阿兹小声:“雇主要的东西,好像叫什么什么亡灵书?”
贝斯:“不、不会是奥里西斯的亡灵书吧?”
阿兹惊喜:“对!就是这个名字!”
贝斯:“………………”
完了,死球了。
贝斯面无表情的看着阿兹傻笑的脸,恨不得给他一击左勾拳。
神特么惊喜!神特么亡灵书!
我说我怎么靠着亡灵书复活了呢,原来你把劳资和哪个鬼东西一起搬了出来!早知道你是个憨批,劳资就是饿死,从这里跳下去,都不会恰你的饭!
喵大爷气的尾巴在裤腿炸毛,两只三角猫耳把布巾都顶起来两个小包包。
尤其是,在贝斯胆战心惊下,约法尔等人好像也察觉到小镇门口不正常的旅人数量,停下来了不说,还下了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