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苒:“不用,有沈刻。”
“我想去你家玩。”
季苒婉拒:“好些天没回去,家里有点乱。”
季意:“没事,我帮你收拾。”
“……”你又不是我的谁,干嘛要帮我收拾啊!真的不需要!
季苒也就心里吐槽一下,虽然被暗恋很麻烦,但他并不讨厌邱鹿。
想到即将回到久违的家,季意感慨良多,而后突奇想,现在的他穷光蛋一个,那他可不可以将自己的银行卡偷出来,取点钱??
越想越心动的季意,摩拳擦掌两眼放光,很快便下了决定。
至于会不会被抓个正着,就不在他考虑之内了。
第29章小偷
季苒所住的公寓位于市中心地段,虽然没有邱鹿沈刻家所在别墅区金贵,但也差不到哪里去,当年每平方米就不下于两万,现在更是水涨船高,寸土寸金。
当初季意选择买在这里,着实下了很大的决心,肉痛了好几个月,差点一夕之间从单身贵族变成狗。
事实证明,肉痛过后,是真的爽。小区环境优美、闹中取静、交通便利就不用说了,且周边医院学校公司样样都是市里拔尖的,上学上班就医都很方便。
季意也有虚荣心,他要给季苒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教育,不为将来有什么大作为,只求季苒成为最好的人。
真诚,善良,坚韧,乐观,他想让季苒成为这样的人。
输入密码,家门应声打开,季苒从玄关鞋柜里找出两双拖鞋,尴尬地看着季意与沈刻:“只有两双拖鞋,其他的都被我烧了。”
“烧了?!”季意大惊,个小兔崽子,居然把我拖鞋烧了!
随后不无郁卒,在季苒看来他是已死之人,生前所用之物烧了也无可厚非。衣服鞋子倒无所谓,只要重要的东西还在就好……等等,他在法律上已经死亡,那他的银行卡还能用吗?
季意迫不及待想试试看。
最后季意没有拖鞋穿,不能怪季苒,谁让他脚小呢。
季苒让他们随便坐,然后去自己卧室收拾行李,将衣服挂到衣橱里。
在自家,季意自然不会客气,东瞅瞅西看看,家里的变化不大,就是多了一张自己的黑白遗照,看着挺瘆人的。
季意浑身不自在地挪开视线,沈刻忽然问:“知道他是谁吗?”
“废话,他当然是……!”
“是谁?”
季意强行装逼:“他当然是世上最帅的男人!”
“……”
沈刻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起身去了卫生间。
季意心思一动,料定此时就是“作案”的最佳时机,他轻手轻脚到了自己卧室的房门前,拧动门把。
窗帘没来开,屋里有点暗,季意忽然心跳如鼓,真奇怪,这明明是他的房间,他却跟做贼似的。
他大致看了一圈,无论是被褥还是一些小物件摆设,都跟他以前在的时候一样,说明季苒心里还是惦念着他的,这让他感到些许安慰。定了定心神,抬脚走了进去,托了没穿拖鞋的福,他脚步声近无,就像猫一样。
季意熟稔地打开衣柜,从挂衣架后面翻出一只烤漆小盒子,打开一看,他的银行卡与存折果然都还在!
这一刻,季意从这张小小的银行卡上,几乎可以看见几沓厚厚的毛爷爷正在朝自己招手,笑得那叫一个红光满面。他第一次觉得,没谈过女朋友的自己真是太棒了,将钱存起来,就是为了解今日之围啊。
不过他一个富家少爷,却要捡自己“前世”的便宜,也是相当令人心酸了。
百感交集之际,季意的肩突然被拍了下!
那一瞬间,季意真的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到了嗓子眼,惊呼声还未来得及出,便被一只宽厚略带薄茧的手捂住嘴,随即对上一张蒙着暗昧光线的俊脸,眼中隐隐烁着勾魂摄魄的冷光,如同某类潜伏在夜中的野兽。
——沈刻。
季意从未见过沈刻这样的一面,一时又是惊愕,又是惊吓,直到沈刻示意他将银行卡还回去,他才机械而僵硬地照做。待到衣橱门一关,便被拉出房间,回到光明之中。
亮堂的自然光线甫一入眼,季意下意识眯起眼睛,再去看沈刻,已经一派淡然,仿佛什么也被生过。
唯有手腕传来的疼痛让季意知道,这一次,恐怕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沈刻看了眼季意苍白的脸色,松开了他的手腕。
季意的心已经不能用打鼓来形容,根本就是七上八下横冲乱撞了,恨不得立刻厥过去才好。
他想,完了,我一定被认成小偷了。偷鸡不成蚀把米,我们的友谊已走到尽头,待会儿季苒出来……
他已经不敢想下去,头与肩垮成一团。
季苒走出来,只见客厅之中一片沉闷,生怕怠慢他们,问:“要不要玩游戏?”
季意下意识就想教育:“玩什么游戏,明天还要上学……”语气在看到沈刻时倏忽弱下去,又垮了脸。
季苒:“……一脸苦大仇深的干嘛?不玩就不玩。那要吃苹果吗?”
沈刻坦然笑了笑,与季意逗留到下午,一起回了家。
期间季意一直坐如针毡,担心沈刻说出什么来,话语比平时少了很多,神情也是蔫蔫的,让季苒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