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兰心里一阵叹息,站起身来让位给裴昭。
“这位仁兄,”沈兰抱着肩膀,“身上可有银子?”
黑衣人反应似是迟钝,很久才摇头。“恩人,不曾。”
“可有什么才艺?比如弹琴,吹笙,作画?”
黑衣人撑开眼睛,面色凝重地看了一眼沈兰,摇头不止。
沈兰感慨,还是素质教育香。
“那你留下算账吧。”沈兰语调轻松。
小蕙大惊失色,这人可是干体力活动受的伤。
四肢达、头脑简单,怎么也得有一个沾边。
算账这种事情……就不大靠谱了吧。
黑衣人凭着自己虚弱的身躯,只震惊地掀起眼皮瞧沈兰。
裴昭一言不,面色寻常。
沈兰负手,笑眯眯道:“这位仁兄,你手掌皮肤滑腻,指腹上没什么茧子。”
“一般来说,只有两种人会像你这样,一个就是我这样,从没或者很少练武;一个就是绝世高人,因为境界到了,刀剑摸得少了,也格外注重保养。”
“但我看你眼神飘忽,下盘不稳,还有轻而易举地就被人伤到要害,差点一命呜呼,恕我直言,仁兄怎么看也不像绝世高人。“连肌肉都没,装什么大侠。
黑衣人:“……”
“大楚这个年纪的男子,要么科举求功名,要么早已谋生计,游手好闲的只剩你这种纨绔子弟了,我说得对不对?”
这段话是沈兰胡说的。
其实她光看手就知道,这是一双娇生惯养的手。
古代女子或许为了美丽,会格外注意,但一个男子长了双这样的手,只能说明他打小就是衣来伸手,从没为生计愁过。
沈兰接过来裴昭口中的手帕,黑衣人借着外头的月色和烛光,定睛一瞧,脸色登时大变!
“仁兄,你此时竟才认出来么?看来痴情竟是做样子给人看么!”沈兰眼角弯弯。
“你还给我!”黑衣人起身便要来夺。
沈兰耸耸肩,她把自己的紧张隐藏得很好。
“若我没认错,这手帕的主人,应该是醉香楼的花魁莺莺姑娘吧?”
这下不光是黑衣人和小蕙,连裴昭都转过脸瞧她。
这莺莺姑娘也只是今天沈兰路过几位男客人的时候听见,便记在了心中。
“我初见你昏过去时,搜查了你身上,在这里先诚恳地道歉。”
虽这么说,沈兰脸上可看不出任何抱歉的表情。
她始终认为,防人之心不可无。
“且看这方丝帕上写的却是‘我有娇靥待君笑,我有娇蛾待君扫’。”【注1】“手帕是私物,莺莺姑娘既把手帕交予你,你必定是识文断字的,说不定还才高八斗,不然真叫人想不通莺莺姑娘为何钟情于你。这方手帕许是你二人的定情信物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