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丈对那外室,很是上心呢。何况那个外室还生了两个男孩,应该不至如此吧。”
“得了吧。最靠不住的就是这点点的上心。姑丈喜欢她什么?美貌么?要知道以色事人者,能得几时好。都两个孩子的娘了,还能有什么勾魂夺魄的美貌不成。才情么?若是喜欢才情,去教坊词买几个犯官之女,早就让调-教顺溜了,个顶个的诗词皆通还能歌善舞。好看又好用,吃过些苦头知道些冷暖的,更是方便拿捏。给后院放上几个,让她们自己斗去。”
二人说着,行至流光院。安韶华有意把顾銛往如松堂方向带,谁知顾銛进了流光院,回头一看守门的婆子关了院门,竟一改刚才垂手躬身的摸样,大步流星地向还我读书处走去。
安韶华停下脚步,看向顾銛:“你,怎么懂这些?”
顾銛看着他,翻了个白眼,嗤笑一声绕过他走了。没吃过猪肉,也该见过猪跑。就算不知道那些内宅中的计谋,祸水东引、浑水摸鱼这些兵法还是知道的。人与人斗,万变不离其宗。斗得总是人心,下手处都是软肋。
安韶华上前一步,抓住顾銛手臂。顾銛回头看他,白晃晃的日头下顾銛的眼眉透着一种清冽的冷光。安韶华一时失神,想起二人初成婚时,正是情浓,曲觞外,携手共游,弹琴舞剑,赏月饮酒。夜半无人处,耳鬓私语时……
身随心动,待安韶华反应过来,话已经说出口了:“守心,我今晚……”
正此时,福贵过来,小声禀告“爷,刑部高大人遣人来传话,说案子有进展。现在人就在如松堂。”
安韶华正为如今跟顾銛之间的冷淡无言而犯愁,这下瞌睡逮着了枕头。
高信立此刻正在五尸命案案当晚那个惯偷去过的赌馆与酒坊附近流连。看案宗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可非要说出个子丑寅卯,也说不出什么。只能是把每个相关人的路线走一遍。
安韶华、顾銛一行人找到高信立的时候,高信立坐在小酒馆里,红光满面,目露精光。远远看到安韶华,就急急迎了上来。
“你看!”说着,高信立献宝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水粉色荷包。“我给你讲案子的时候,总觉得惯偷说的哪儿不大对。你走了我就来转转,刚好就给我看着了。”
“怎么回事儿?”安韶华问道。
原来高信立在附近转悠的时候,正遇上那个小酒坊的寡妇老板娘行踪鬼祟,便差人跟随。谁知看到那个老板娘趁无人处想要烧掉荷包,被抓了个正着。
老板娘吓破了胆,不用审就全说了。
原来那日,她看到那个惯偷在暗巷中向一个“白鸡”下手。而且兰头海了。所谓兰头海不海,是指这一趟下手得的多不多。海,就是多。
老板娘之所以知道惯偷这一趟兰头海,是因为她认准了那失主是个肥极了的白鸡,她几日前在这附近见过那个失主,有些印象。
数日前,约摸申时末,有个男人自东向西从酒坊门前路过,这人须皆白但面皮看起来却不过四十许,外头穿了一件赭灰粗布衣服,行动间却底下露出丝锦的里衣。避着人一路行来,在街角等了一会儿,从一个小厮打扮的人那里接过一个不大的布包,拿完之后跟那个小厮说了几句什么,分开之后那人就向西走了。大约一盏茶功夫之后,那人换了一身淡青色万事如意暗纹天光锦直缀,又从西向东从她家酒坊前匆匆走过,一边走还一边左顾右盼,只顾着看前看后,一只手揣在怀里,紧紧地护着什么,老板娘觉着奇怪就仔细盯着,那人怀中隐约是一锭金元宝。
酒坊有个伙计心下里好奇,就顺了那人的路往西找去。不大会儿功夫从西边一个后巷无人处,找到一包簇的粗布衣服,约摸是脱得匆忙,里面还裹了一方随身砚,一块带香味的墨,这两样东西看着不打眼,竟当了四两银子。
赌坊后巷,经常有小厮来给主子送钱送银,甚至还有当铺的小厮候在那里等着主顾。所以并不是奇事。只是这两人有点怪,要说是主仆,可那个小厮明显对这个人并不是对主子的那般敬重,虽然陪着笑脸,行的却是子侄礼。可要说是亲戚,两个人却生分得很。而且那人几番换衣服也显得心里有鬼。
总之那个失主处处透着不寻常,也不怪这个小酒坊的老板娘留心看了一眼。
哪知几日后,又看到长期混迹于此的一个惯偷偷了那个人,当时老板娘想着,就算这回不是一锭金子,几十两银票也是有的。万一有什么玉啊石啊的,这个惯偷是个不识货的,与其被扔了不如被自己捡了。抱着这样的心思,就多看了一眼。那惯偷得手后去酒坊后边放柴火杂物的地方绕了一遭儿,那老板娘便抽了个没人的时分随了过去,找到这一个荷包。当时天色已晚,并没有看得真切。当晚也把这事儿忘了。第二日被京兆府的捕快问到了惯偷的事,也没想起来。
“没想起来?在这个地界儿讨生活的哪有个善茬儿?想来原因不过有二。一是怕惹事上身,而是贪那个东西。也许当时,不止是荷包呢。”安韶华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了两句。
顾銛坐在一边,一言不。
高信立这才现安韶华除了两个小厮之外,还带了一个人,不由得多打量了几眼,隐约觉得有些像顾石顾老公爷,年龄却不大像。又像顾锋,气度却不像。猛一反应过来,这不就是顾二公子么!于是急忙起身,行了个礼,忽然反应过来又临时改成子侄礼。嘴里的称呼也急急改了“顾二……三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