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又要问我了:“那您怎么不把他们全都干掉呢?”
是啊,为什么呢?
我誓,下次一定。如果小丑再敢把我的炸弹换成整蛊道具,就绝不会是把他揍得半死不活再将其脑袋按进马桶里洗洗那头恶心的绿毛那么简单了。
同理,其他人也是,就算猫女跟我求爱也不能留下他们的狗命。
可能是感受到我下狠手的决心,他们不再像什么夜枭粉丝团那样每天晚上想着和我见面了。
这对所有人而言是好事,毕竟我耐心有限,即使是对立场相悖……大概能算是好人的人。
而且说真的,小丑。
他在我穿越前就和蝙蝠侠一样有名,属于你没看过原著至少听说过名字的类型。
同理还有另一个,是你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但看到形象会产生联想的人。
一个自称霸的氪星人。
……我不想对他的起名水平多加质疑,毕竟丢人的不是我。
霸听上去没什么特别的。
然而我见到他正式出道的影像的第一天!就意识到这家伙人设绝对抄袭了人!
看看那三原色制服,看看那钢铁之躯,看看那能力,看看那众所周知的卷毛,看看那胸口的字母‘V’。
可能胸前字母不太一样。
但这家伙怎么看都是人啊!
这合理吗?!
蝙蝠侠和人和小丑都齐活了,我们是不是要上演dc盗版舞台剧?
求求了,虽然我薅蝙蝠侠羊毛,但并不真的想因此上法庭。
请给统治哥谭的夜枭留下点尊严。
……另外诚实地说,第一次隔着屏幕见到氪星人,我心中是有过激动的。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但我印象里的人确实是个无可争议的好人。
他拯救他人,为世界带来希望,虽然是外星人,却拥有一切被地球人称颂的品格。
别问我没研读过人系列是怎么如此肯定的。
谁长到这么大还没见过点superman周边呢。
谁还没在小时候少儿频道看过豆豆眼呢。
虽然我不记得剧情了,但是人绝对是好人没错!
于是见到我们的氪星人、见到霸,尽管知道不应该,我还是有一瞬间产生了期待的情绪。
……也许我统治世界的野望可以告一段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