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起义里面有句话我现在还记得: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韦恩夫妇!我不做人了!
就算我死也要拉两个垫背的!
是的,我打算和管家阿尔弗雷德合谋干掉我爸妈。
这想法跨度太大,不是那么文明和谐。
但我实在憋得太狠了,我亲眼见识过韦恩夫妇怎么对待别人,我受不了这个。
可能我心态不正常,然而哥谭也没有心理医生能治好我,总之等我意识到我在做什么时,计划已经成型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地点在犯罪巷。
具体生了什么我其实不太想回想。
反正本来按照计划,我应该跟我爸妈一起一了百了、去地狱快活,而我弟弟布鲁斯·韦恩会继承家业,成为哥谭最靓的崽。我弟长得贼好看,长大以后肯定能成为芳心纵火犯,希望他能对姑娘们好一点,至少好聚好散,不然说不定会迎来柴刀结局。
但我人生中头一回设计的、花费了我从小到大几乎全部心计的计划,在最关键的步骤出了问题。
——我没死成。
四个人,死掉三个。
我没死。
我弟弟,布鲁斯·韦恩,替我去见上帝了。
去他妈的。
我怀疑那段时间我可能疯了,反正情绪绝对不太正常。我和阿尔弗雷德,两个仅剩的韦恩家族的人,一边互相伤害一边互相扶持,磕磕绊绊将那段艰难的日子走过去了。
事实证明,人不被逼到份上,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来。
我杀了三个人,而这永远都不会是最后三个。
我依然憎恶这座城市,我想让她沉没得干脆一点,别再不上不下拖拖拉拉,让所有人都难过。
我得成为统治哥谭的人。然后她会在我的手中焕生。
就在这时,我对世界的认知步入第二阶段。
我的管家先生给我打造了一件,正常世界里面如果不是去漫展出cos,绝对会被当成神经病的制服。
在那一刻我恍然大悟!这居然是个美漫世界!
怪不得会有哥谭这么离谱的城市!
那么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