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去了一趟南锡,看到了程清焰的过去,窥见了他那黯淡无光的过往的万分之一,夏莓好像也更加确认了点什么。
过了会儿,夏莓才出声:“陈以年。”
“怎么,要给封口费啊?”
她愣愣地看着手机屏幕,轻声问:“怎样才算喜欢?”
陈以年愣了下,而后大声笑起来,手到笑得跟着抖,连带着操作的那个小人也抖个不停。
像得了帕金森。
“这个嘛。”他作出高深莫测的样子,“当一个人能问出‘怎样才算喜欢’这么愚蠢的问题的时候,她就百分之百喜欢现在心里想着的那个人了。”
“……”
最后这场游戏毋庸置疑地输了。
夏莓退出,坐在床头发了会儿呆。
她喜欢程清焰吗?
最后她
自己给出一个答案,她喜欢程清焰。
不是问号,是句号。
夏莓从床头拿出笔,在一张便签条上认认真真写下:
——2012年10月28日,我有喜欢的人了。
透过床头台灯的白光,字迹认真镌秀。
她将便签条卷成甜甜圈那样,又从抽屉拿出一个铁盒,打开,里面躺着她那枚拔掉的智齿。
夏莓将便签条一并放进了铁盒。
有了喜欢的人,这种感觉对夏莓来说还是很奇妙的。
她关了灯躺在床上,过了会儿,又重新点开手机,找到程清焰的那个火焰头像。
右上角的时间一跳,00:00。
现在是2012年10月29日零点,是她喜欢程清焰的第二天。
她想找他聊天了。
可她找不到话题,手指在屏幕徘徊多时也没能打下一个字。
原来喜欢是这样的感觉。
又甜又酸,如百爪挠心。
也是在这时,聊天框最上面的备注位置一跳,突然显示“对方正在输入……”。
夏莓无声地屏住呼吸,这种类似默契的感觉让她几l乎要快乐地冒粉泡泡。
[穿粉红色最好看的哥哥:记得锁门。]
夏莓笑起来,简单一句话,让她心跳都加速。
[夏日草莓:锁啦。]
看,她快乐得连“了”都变成了“啦”。
[夏日草莓:晚安哥。]
[穿粉红色最好看的哥哥:晚安。]
夏莓把这一句“晚安”来来回回看了十几l遍,试图从文字里去幻想程清焰会用怎样的语气和声线来说这两个字。
顿了顿,她又回复了句。
[夏日草莓:晚安,程清焰。]
[穿粉红色最好看的哥哥:嗯,睡吧。]
夏莓笑起来,抱着手机在床上滚了一圈。
直到满脸通红热得不行才停下,她捧着手机又把刚才几l条聊天记录看了好几l遍,这才点进程清焰的头像,给他改了一个新备注。
不是穿粉红色最好看的哥哥。
不是程清焰。
不是哥。
而是——
智齿。
意味着,她的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