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一名夜莺,她在一个有些破旧的佣兵酒馆接待客人。
来往这种酒馆的人注定不会是什么高贵或有钱的。
他们野蛮又粗鲁,在她的身上泄着各种冒险战斗中紧绷的情绪。
做这种事很容易生纰漏,所以很正常的,她怀孕了。
然而往常都是正常打掉的她不知道怎么想的,选择了生下这个孩子,也就是我。
这个贱婢!
我没有名字,因为连她也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
不过没关系,很多人帮我取了一个名字,野种。
随着我渐渐长大,她很快就现了我是一个侏儒,自那之后我就能明显的感觉到她对我的厌弃。
但就算如此,她也没有抛弃我,而是带着我去了她工作的酒馆,干一些杂活。
顺便,看着她工作。
很快,点名叫她服务的人多了起来。
而我也跟着出名了,在小镇中家喻户晓。
然而她年老色衰,这种事情注定不会长久,当现这个事实后,她遗弃了我。
真是可笑啊,明明是你生下的我。
不过意外的是我并没有感到多么伤心和害怕,我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得益于在小镇出众的名气,靠着卖笑乞讨的我勉强生存了下来。
虽然经常挨饿并且吃不饱,但是如果碰到什么衣着得体的体面人叫我野种,我去汪汪狗叫两声并且爬行转圈也能获得一些较为丰盛的吃食。
于是我有了第二个名字,狗崽种。
幸运的是一个路过村镇的马戏团收留了我,我总算不用挨饿了。
不幸的是另一个噩梦开始了。。。。。。
长达十年的折磨中我无数次想要自我了断,但是我怎可屈服于命运的捉弄,在它的玩弄之下退缩脚步呢?
我一次次坚持,一次次为自己鼓劲,而努力没有白费,偶然的机会,我有幸与伟大的食尸鬼君王取得了联系,祂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包容。
深渊在上,伟大之主赋予我了无数的知识,我得到了匪夷所思的力量。
三天后,当我熟悉了这种力量,我杀死了马戏团所有的人,那一天是我十几年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不过后来想想,我还是有些冲动了,因为那时的我并没有能力收集他们的灵魂,否则,魂飞魄散将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因为马戏团是一直游走于大6的,所以我此时所在的位置距离我的家乡很远。
经过一年的跋涉,我回到了记忆中的村镇,找到了那个有些熟悉的酒馆。
让我觉得有些可笑的是,十年过去了,她竟然还在做这种工作。
而可悲的是,她竟然有了个女儿,比我还要悲惨。
我杀死了她们。
从那之后,我就借用法术的力量让自己拥有了高大的身躯,掩盖掉了自己过往所有的伤痕。
我开始游走于大6,替吾主传播祂的信仰。
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