嘹亮的啼鸣割裂天际,苍鹰的翎羽悄然飘落,又乘着风卷起,最终消散在云端,那鱼鳞般的云层又轻又薄,仿佛随时都会融化在初秋的烈日之下。
皑皑雪山前,一列马队奔袭在半人高的草原中,仿佛穿梭于海洋中的鱼群,长风在这里掀起浪花般的绿波。
“终于来了……”
一位白袍老人站在悬崖上,远眺着这一幕,低声叹息:“看到了吗?霍埃兰勒,你的部族来接你啦。”
老人的身边站着位挺拔的少年,他大约十五六岁年纪,一头乌束在后脑,虽不如同龄人壮实,却有着相当高的个头,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只披了一身略显暗沉的檀红长袍。
但与其说是长袍,倒更像是某种贴身的革甲,流畅的线条没有一丝累赘,且不论是腰腹处的薄铠与腰带,还是小臂连着手腕的护腕,全都由皮革裹着薄钢制成——草原上的居民冶炼不出这种水准的钢材,它们有价无市,算得上是难得的珍宝,假如少年的母亲不是和亲帝姬,以他的出生地位,他是绝对用不上的。
而此时此刻,这少年同样盯着草原上的马队,半晌没说话。
老人转头瞅了瞅这孩子,以为他嫌弃部族势弱,又语重心长道:“霍埃兰勒,虽然挈绿连是诸部族中势力最小的,但是他们有着最不容小觑的未来,你的兄长与子侄们将是这片草原上最凶悍的群狼。”
少年像是终于回过了神,闻言便笑了:“不,老师,我并没有瞧不起挈绿连的意思……我只是有些舍不得圣山。”
老人一听这话就忍不住道:“你既然舍不得这里,不如留下来做勃颚,这不是什么难事,古温雅达早就想让你拜师了。”
在这片几乎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信仰着长生天,而作为这至高天神的代言人,祭司们按照性别分为雅达和勃颚,依照着上古的传统,以雅达为——不论在哪一方面,这片草原上的规则都延续了白鹿与苍狼的约定。
不过对于缪宣、也就是这个世界的霍埃兰勒来说,他算是比较特殊的那一挂。
“你到底长大啦,约定的日子也已经到来,也难怪你想要离开……”老人说着说着又叹了口气,活像是即将嫁女儿的老父亲,“唉,我知道你不是个随波逐流的孩子,你有自己的主意,没有人能阻止你的前进。”
叹罢,老人又絮絮叨叨地嘱咐:“下山后,你要先去猎一匹狼,你要挑选最剽勇的狼王,让它为你赢得部族的尊重;然后你得去驯服一匹马,你要选最骄傲的骏马,让它做你最亲密的同伴;最后,你得去找最忠诚的朋友,交付你的诚心,让他们与你同行……”
缪宣耐心地听着,逐字逐句地记下这些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的告诫,心中感激老师的好意。
也许是因为母亲的缘故,霍埃兰勒与这片草原上的子民长得很不相似,虽说靼人本就是一个流动的混血民族,模样不合群者不在少数,但那些外表“纯粹”的群体往往拥有更高的地位。
但说到底,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想要赢得尊重只能取决于力量。
而老师之所以会这样嘱咐,还是在担心他的弟子,他比谁都清楚霍埃兰勒的强大,于是就更期望他能赢得应有的荣誉。
“我知道的。”缪宣认真地承诺,“老师,我一定会做到的。”
人们相信,雪山是距离长生天最近的地方,于是每隔五年,靼人各大部落的领都会聚集在圣山珠穆策甘下,共同参与集会与祭祀。
在这座常年积雪、高耸入云的圣山上,定居着十数位雅达与勃颚,他们不仅德高望重,而且各有所长,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从医术驱邪到占卜祈福应有尽有——这可不是什么唯心的力量,而是实实在在的凡能力,与生俱来。
是的,这个世界上是存在凡力量的,不同的民族对此有着不同的称呼,比如南人是“圣仁”,西人谓“神眷”,以及靼人的感念“天恩”。
从这些称呼中,也能看出不同文明对凡力量的不同看法,南人认为这是圣人的遗风仁德,而靼人则认为是长生天的恩泽。
而对于年仅十三岁的靼族少年朝洛门来说,当然是后者更加可信,他有些生疏地阅读着手中的南人文字,只觉得匪夷所思。
圣人的仁德?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惠及万民,不过是统治者的借口,也只有笃信道学的南人会相信这种说辞……
“朝洛门!别看那东西了,你也不嫌弃颠得慌——你知不知道我们要多出一个小叔叔了?”
一个壮硕的半大少年策马驶到朝洛门的身侧,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骚动:“据说他还是南人帝姬的儿子——就是‘那一位’啊!”
说道“那一位”……那就是二十年前的旧事了。
在靼人的天汗王还健在时,他四处征战,威名赫赫,南人为了讨好汗王,送来了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他们最貌美的帝姬。
据说,这位地位尊贵的美人能叫所有勇士都倾倒,于是理所当然地供汗王享用,对于这个年龄与孙女看齐的小妻子,天汗王坦言她的美貌胜过了那些财宝的总和。
汗王死后,王庭之下的各部族分崩离析,几位王子各自独立,帝姬由继承家业的幼子继承,可惜这位王子无法震慑他的兄长们,于是徒有虚名的新汗王死在斗争中,内乱开始,各部族相互征伐……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和亲公主的意愿,她已经被等同于某件难得的财产珍器,不论是谁,似乎只要足够有本事,就能抢到手把玩。
于是这位帝姬因为远近闻名的美貌,辗转在几位兄弟之间,短短一年后就悄无声息地死去了。
临死前,帝姬诞下了一个孩子,没有人能确定他的生父是谁,也许是老汗王,也许是诸位王子,但这婴儿又确实是黄金血脉,一出生就拥有“恩泽”,实在不好随意处理,于是被暂时搁置在圣山上,由老汗王旗下归隐的勃颚代为收养。
事到如今,各大部族也有了比较清晰的势力划定,这件事情终于得以盖棺定论,这个丢在圣山上的孩子算老汗王的孩子,而他的归属则算挈绿连部——反正那位和亲公主是死在挈绿连的、这孩子也是出生在这里,那就别麻烦别人了。
“那与我们无关。”
朝洛门被打断了思绪,着实有些不愉快,他又向来是瞧不起这所谓的大哥的,于是冷漠地道:“巴根,帝姬已经死了,你想女人就换一个。”
要说还是朝洛门了解他的兄弟,巴根果然在想那点事,他有些遗憾地道:“那我是没出生在好时候,否则也能见识见识这水国来的富贵花。”
你生在那个时候?怕不是早被兄弟杀死了。
朝洛门心里嘲笑这哥哥头脑愚笨、性情贪婪,果然不像是黄金家族的种子。
“巴根!朝洛门!”领头的骑士侧身,向后方喊道,“就要到了,你们都到我这里来。”
两兄弟立即停止了闲聊,驾驭着马匹紧追上他们的领兼父亲、达日嘎赤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