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重复他的罪行。从奚落警察的过程中得到的乐可能最终会成为他作案的真正动机。
大多数情况下有极高的智商,强壮有力。他是无可救药的,丝毫没有愧疚感。
他经常会选择加害有特殊职业身份的人(所有受害者,包括史坦恩,都是学生)。
他会留下纪念。桑塔克鲁兹的连环杀手爱德蒙·肯培就喜欢用宝丽来相机给受害人拍照。
他会不停地用刀捅受害者的身体,直至达到性高潮。
会详尽地记住作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对警务十分着迷,可能曾申请加入过警局。
如像班迪,比安奇等连环杀手那样,可能会有乎寻常的力气。
这种人仅有不健全的能力或完全没有能力去展正常的成人性关系,作为替代物,他们会选择奸尸,或为满足性欲而杀戮,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奸淫幼童,这样他们就可以感到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同性恋倾向也不可排除。
幼年时常常自己扮演行刑者的角色,摧残玩偶。
是一位花招百变,充满魅力的谎言家。甚至可能有意搬到实行死刑的州去居住,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死刑正是他们所渴求的。
有弑母幻想。
此种杀手会寻觅一个特定的人群,甚至还会放调查问卷以确定目标(爱德蒙?肯培就这样做过)。
他们将受害者看作是没有生命的物品。
在写信时,十二宫不是在抽大麻,酗酒,就是在吸食某种毒品。
性虐待狂从杀戮行为中获得性快感,但可能从未性交过。他试图将受害者非人化,把她们当成是完全在自己控制之下,完全受自己权力支配的物品。在不得不表现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