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特别喜欢的朋友,那大概客气都不带客气的。
这样的行事作风或许与当今社会格格不入,可白锦却活的很开心。
只因她向来这么认为:人生太短,时间太少,我们没那么多闲心去浪费在弯弯绕绕勾心斗角里。
有那时间在不重要的事上骗自己骗别人,还不如多睡一觉,至少那能让自己开心起来。
而现在,她遇到了一个非常合胃口的人。
——克拉克?肯特。
他正直、无私、温柔、体贴、和善且仁慈,还有着她心知肚明的可靠善良与英勇无畏。
他喜欢花草,喜欢小动物,喜欢记录世界的美好,喜欢吃好吃的东西,喜欢看书,喜欢很多她同样喜欢的东西。
他尊重生命、善待他人,懂得包容,且常以宽和的目光看待一切,明明知道这世上最黑暗的角落长什么样,却还是热爱生活、欣赏世界。
他那么好。
白锦实在想不出,这世上到底有什么理由,能让她拒绝和这样一个人互相交流、成为朋友。
她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如果遇到了她觉得对胃口的人,那她绝不会对对方太冷漠、而且会在限度以内事事顺着对方的决定。
而如果是特别对胃口的人,那她甚至会直接说清楚喜恶,让双方跳过浪费人生的反复磨合环节,直接开始交流,看是否志相投,能成为朋友。
朋友,多么美好又多么珍贵的词汇。
她珍惜每一个朋友,无论他们和她们是否在之后的生活中与她渐行渐远。
自从成年后的某一天起,白锦就渐渐成了一个善于交友的人,她热爱与人交流,尤其是懂得怎样去「爱」的人。
这爱与私情无关。只是……就像是一个人的灵魂本身的「趋光性」——
她也向往那些「更好的」。
而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她就不会再为此而后悔。
a。:【(定位信息)】
【我在这里,旁边就是地铁口,我去地铁站里等你?】
这次对方回的很快。
c。k:【好:d】
五分钟后,白锦在地铁站里的甜品店前等到了克拉克。
他从对面入口走进来,依然像白天那样穿着一身格子衬衫、卡其色外套与长裤,稍微佝偻的姿态让这高大男人看起来竟有点怂萌怂萌的。
他表情放松,在看到她后就露出了愉快的笑容,一手提着自己的单肩包向她跑过来的时候,额角还有散碎黑跳跃着,闪映起白炽灯那漠然的光,竟都显得秋夜好像不再那么冷。
白锦遥遥看着他,一直冷淡的脸色也渐渐融化,带起了一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