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桌上的鹅毛笔,小虎左右手开弓。
说起鹅毛笔,这可是他爹的发明,海上风浪大,再大的船都能感受到颠簸,用毛笔写字总觉得不太顺手,鹅毛笔就应运而生。
倒是炭笔是小虎发明的——不,应该说发现的,毕竟以前就不乏有人拿烧过的炭条写字,只不过不像他用竹子或木头用胶粘起来罢了。
终于将积攒的公文搞定,小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转头看窗外,发现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
他今晚要睡早点,明天去实验大楼看那些工匠人工制天雷。
物理很有意思,但化学更有意思!
小虎非常苦恼,为何自己只有一个呢,若人有分|身之术多好,一个学物理,一个学化学——不,最好能分成三个,还差一个处理公事。
他爹打下的江山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事情多如牛毛,就连几个暗卫都快要变成明卫了,尤其是智商高和情商更高的暗十一,直接被他当成政府代言人使用。
每次有新战俘送过来,就直接放暗十一。
暗十一总能将那些战俘说得眼泪汪汪,直接忘记自己的故乡和祖宗十八代,以加入大梁为荣。
吃完晚饭,小虎走到廊下,眺望着天空。
太阳已经下山,黄昏将至未至,晚霞还挂在天空,要不要趁天未黑再去实验大楼转悠两圈消消食?
只是他还未迈开脚步,就听到远处有欢呼声响起。
“电!灯亮了!”
实验楼的某个实验室里,一盏灯,比蜡烛亮无数倍的灯在黄昏中亮起,有如白昼。
那光线从窗口倾泄出来,就算大白天的,也能隐约看到几分。
小虎的眼睛倏地亮了,肯定是电发明出来,他爹口里说的,有了电灯,黑夜将有如白昼。
科学院就在庄子的隔壁,比庄子还要大,因为研究人员越来越多,他爹已经将周围的土地买下来,扩大十倍都没问题。
小虎跑过去看电灯。
“郡王殿下。”
研究电能的是墨家不知是多少代的传人,是一个有一身腱子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读书人的壮硕汉子。
“殿下,请看这个电灯。”中年壮汉薛墨眼里闪着喜悦,“里面的灯丝是炭做的,我们用各种材料做过灯丝,发现炭做的最好用。”
小虎感叹,“真亮啊。”
比蜡烛亮多了,还不像蜡烛那么热。
他们所在的海岛本来天气就炎热,每进入夏天时,他房间里的冰盆就没停过。
像这种电能实验室,他原本好心地给他们提供冰盆,却都被薛墨拒绝,他们怕水蒸气会导致实验结果有误。
现在实验室里所有人员的衣服都是湿的,每个有身上都是汗,明亮的灯照亮了他们喜悦的脸,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的辛苦是值得的。
小虎看过电灯后,爽快地说:“电能实验室奖励三千两,薛墨奖励一千两银子。”
虽然是公鸭嗓,但此时也不妨碍他此刻在研究人员眼中的高大形象。
研究人员纷纷欢呼起来。
岛上的东西便宜,一年三熟的粮食,加上资源丰富的海洋,使得岛上的食物比大梁国内还便宜。
如果不建房子,每人分得两百两就足够一家十口人过上几年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当然,建房子还是有点贵的,水泥已经普遍使用了,红砖青瓦的房子价格便宜不到哪,但水泥结实,这样的房子建起来能用上几十年,还是划算的。
研究人员满脸笑容,在心里盘算着这笔银子该怎么使用。
他们因为贡献大,刚来到岛上,贤王就给他们发了房子。原本这房子是够住的,然而岛上平和富足的日子,让很多人家中的新生儿降生不断,导致房子还得扩建才能够住。